2017-2018学年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者:张静发布时间:2018-10-24浏览次数:56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市教委的通知要求,我校编制了《上海政法学院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本年报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报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本学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和《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自查,积极整改,加强清单制管理,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学校信息公开始终切实遵循依法、公平、公正、准确、便民原则,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公开时间及时。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

学校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督促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校、院(部门)和工作人员三级责任制。学校根据市教委信息公开评议指标要求,形成信息公开责任清单,明确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信息公开责任。学校各部门及二级学院认真学习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规定,自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编制本部门、本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微信群,方便工作联系,提高工作效率。

(二)认真自查整改,完善监督机制

为了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学校组织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和信息员参加,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并结合最新的要求进行工作部署。学校要求各部门及学院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完成了校园网主页和部分部门、学院的网站改版。学校还积极组织信息公开校内评议,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在互评过程中,取长补短,互相学习,互相监督。二级学院成立信息公开检查监督小组,成员包括分工会主席、党总支纪委委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共同负责检查、督促信息公开的实施,在保障全体师生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同时,进一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三)创新公开渠道,发挥新媒体优势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在传统纸质公开、会议公开等渠道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的公开渠道。随着智能手机和新媒体的发展与普及,微信成为广大师生重要的信息交流工具和热点信息来源途径。学校各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及时高效便利等优势,积极开通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学校新闻、学术动态、学生工作等信息,做到方便、快捷。学校OA系统全面升级后,充分利用平台,及时发布学校各类通知公告、会议纪要等。

(四)严格遵守公开原则,优化公开内容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开原则,对信息内容进行事先甄别,对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由相关负责人严格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内容,学校严格按照相应程序处理,确保信息公开的严谨性和准确性。在信息公开内容上,各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认真梳理、归类,就全体师生及社会广泛关注的信息分类分栏处理,坚持依法、开放、透明。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主动公开学校各方面的信息。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数据

2017-2018学年,学校编发各类校内文件210件、学校工作动态12期、学校各类会议纪要42期;编印《上海政法学院年鉴》200册,编印《招生手册》《学子导引》《学生手册》等资料10000余册。校园网共发布校园快讯1107篇,公告255条,首页新闻695条。编印校报17期,每期发行2500份,并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制作了一些特别专版,如:教师节专版,军训专版,党代会专版等。上海政法学院官方微信订阅人数9750,发布393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6586条,粉丝5199个。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办学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学校的办学历史与发展概况、领导班子、机构设置、规章制度、基本数据、校园环境等办学基本条件方面的信息。

2.学校改革与决策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章程、综合改革方案、重大改革举措、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方面的信息。

3.教学科研信息。主要包括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与调整、教学计划与课程建设、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学风建设等方面的信息。

4.教师队伍信息。主要包括教师队伍结构、教师招聘、任免、知名教授介绍、教师考核与评价等方面的信息。

5.学生事务信息。主要包括招生工作、学籍管理、奖助学金、学位工作、就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国际交流信息。主要包括对外交流、合作项目、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7.资产财务信息。主要包括教育收费、财政预决算、招投标、物质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8.后勤保障信息。主要包括、基建、餐饮、住宿、交通、医疗、安全保卫、节能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9.民主管理信息。主要包括教代会情况、工会工作、提案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10.各部门岗位设置和主要职责、工作制度、办事流程、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

学校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

网络方式: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校园网主页、各二级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信息。

纸质方式:主要通过校内发文、学校报刊、校园公告栏、宣传橱窗、宣传册、制度汇编、年鉴等公开信息。

会议方式:主要通过工作会、专题会、座谈会、研讨会、教代会等方式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布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按照规定处理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和举报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了信息公开监督投诉的机构和联系方式,广泛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学校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和学院的信息公开进行网上评议,师生普遍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认可。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2018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自评发现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比如: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不足,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完整,信息公开内容没有在学校专门信息公开的网站上公开等。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作,学校下阶段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信息公开工作时效。信息公开工作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因此要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具备敏锐、强烈的信息意识,及时更新公开栏的内容。学校将进一步督促各部门加强信息的实时发布、及时更新,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

(二)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针对学校信息员身兼数职的实际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要求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学习,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政策运用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夯实基础。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抓好涉及师生切身利益信息的依规公开工作。继续利用好新媒体对信息公开的促进作用,完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功能。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网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自觉接受全体师生和社会公众监督,倾听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加以改进完善。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shupl.edu.cn/)上查阅。

联系部门:学校办公室;

联 系 人:马彦;

联系电话:021-39225129

 

 

上海政法学院

                                                      2018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