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者:张静发布时间:2021-10-25浏览次数:10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202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校2020-2021学年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2020-2021学年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091日至2021831日。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上海政法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依法治学办校的重要抓手,坚持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夯实信息公开基础等,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面公开,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完善工作机制,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信息公开工作是学校深化民主管理、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各部门的指导督促,进一步规范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教培训。学校信息工作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具体实施。本年度,对照市教委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0-2021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评议指标等文件,组织校内相关部门、学院负责人和信息联络员开展专题培训会议,学习文件精神、解读信息公开评议指标、进行网上操作培训。组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群,明确权责、细化流程、对点沟通,提高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管理和良性互动。

二是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对照“指标清单”,本年度更新了《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指标体系分工表》,确保主动公开的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重点公开了学校本科、研究生招生录取,奖助学金评审、公示,科研项目申报,人事招聘、职称评审,干部任免,教育收费、财务收支、招投标、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重点关注的信息。同时,对本年度新增要求公开的十四五规划或“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信息等新条目,也作了及时补充上传。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两级管理改革、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等相结合,强化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执行力和责任意识。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需求导向。以“指标清单”为底线,结合学校重点工作,尤其是社会、师生关注度高的信息,主动延伸拓宽公开的信息内容和范围。本学年,在信息公开网站改版的基础上,进一步更新调整信息公开网上“信息主动公开”中19个一级栏目,99个二级栏目、三级栏目。增设上海政法学院年鉴专栏,设置网上办事大厅、信息门户、学工专区等多个快速访问链接,真正保障信息公开网成为集中、统一、规范、方便、快捷的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平台。

(二)优化平台建设,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和公众的访问体验,并逐步推进完善。针对前期信息公开网的网站版式陈旧和后台编辑系统有待优化、升级等问题,本年度进行了针对性的改版升级。

一是前端网站全面改版升级。上半年,学校启动信息公开网站改版升级工作。重新调研设计信息公开网站各模块页面,调整专栏内容和层级,优化展示效果和访问体验,使得网站页面更为美观;增设了快速访问、网站地图等专栏,信息浏览更为便捷、公开内容更加全面;首页醒目设置网上公示、网上咨询、网上信访、意见征求和校长信箱专栏,畅通公众提供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公开更加规范。升级改版后的网站能够支持PC端和移动端各类主流浏览器(ChromeIEFirefox等),自适应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访问浏览更加便捷。

二是后台站群功能实现联动。本年度,在基于校园网站群的基础上进行数据迁移,实现了信息公开网站和校园网、二级部门网站可以跨栏同步发布、自动抓取、及时更新等有效联动功能,有效提升信息公开速度和日常维护效率。

三是新媒体优势进一步发挥。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指导,专兼职团队管理校园官方新媒体平台,日常及时发布推送校园重大活动、各类评选、通知公告等。本年度,学校宣传部修订对外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信息平台的审核把关,保障信息公开质量。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校园网,各二级学院、部门网站,OA系统,校报校刊,学校年鉴,官方微博,公众号等各种方式和途径,主动公开学校各方面的信息。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数据

2020-2021学年,学校通过校园OA系统发布各类学校文件约354件,各类会议纪要70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通过OA及校园网及时发布更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教学、后勤等师生关心关切的信息,为保障校园正常教学秩序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本年度,校园官网(同步信息公开网)约发布新闻2594篇(条),主要包括各类重大活动、工作调研等要闻331篇,各二级学院、部门快讯632篇、动态1142篇,及主流媒体聚焦报道宣传183篇。学术星空发布各类科研项目、重大课题通知信息107条、公告199条。

另有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作为师生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本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911条,粉丝2万余个。“野马浜小精灵”微信订阅人数达16957人,发布推送2199篇,微博端发布信息1231条。“上政发布”公众号微信订阅人数达7125人,发布各类推文858篇。“上政易班”公众号订阅人数达2万余人,及时推发校园生活、学子风采、新生导航等各类信息。军训期间发布的《上政版“强军战歌”》等系列推文,阅读量高达1.6万次。

此外,学校编印出版《上海政法学院报》17期,每期发行2500份,合计印制发行42500份。2020-2021学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学校校报开设了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专版,分三期三版刊登了多篇由学校师生撰稿的读《习近平讲故事》有感系列文章,如:《由衷地为我们的党和国家骄傲》《以史为镜 读史明智》《讲好中国故事》;同时根据学校年度中心工作制作专刊,如党史学习教育专刊、军训专刊等。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学校逐项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2020-2021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对原有栏目和新增内容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做到主动公开信息全面、及时。

1.学校办学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学校的办学历史与发展概况、领导班子、机构设置、规章制度、校园环境等办学基本条件方面的信息。本学年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及时更新了学校简介,发布各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30余件,涵盖人事、教学、考核管理、招生、财务等各个方面,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2.学校改革与决策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学校章程、综合改革方案、重大改革举措、依法治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方面的信息。2020-2021学年是学校做好“十三五”总结和“十四五”规划启动的交汇之年,围绕“十四五”规划的编制,由学校发展规划处牵头,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建议,通过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多次邀请专家召开专题座谈会进行咨询指导,调研教委、教科院及兄弟院校等,听取指导意见多次修改经审定后发文。各环节相关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并及时公布。

3.教学科研信息。主要包括专业设置与调整、教学计划与课程建设、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学风建设等方面的信息。本学年,及时公开发布了202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本科专业设置调整情况、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情况、学校国家级及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情况、2021年新增及停招本科专业名单等;印发了《上海政法学院新一轮审核评估前期评建任务工作方案》;及时公开了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20-2021学年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情况;2020年度科研项目立项、成果获奖、核心论文发表情况;新修订发布科研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实行)、年度学术精英与学术新秀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另公开发布各类科研学术信息160余条,相关通知及文件通过多种途径同步公开,确保及时公布至相关教师和学生。

4.本科及研究生招生信息。根据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学校严格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学校招生简章、招生计划等通过“阳光高考——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和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布,包括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及规则、毕业证书类型、学费项目及标准、监督受理渠道等内容。建立校园官方招生信息网(http://zs.shupl.edu.cn),访问入口发布在校园网、信息公开网、学生工作部门户网等显著位置,及时公示2021年春季、秋季、专升本、退役士兵等各类招生预录取名单、候补资格考生等相关信息。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依据教育部、上海市考试院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示制度。通过研招网、信息公开网、研究生处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多渠道公开公示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各环节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教育部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后,及时制订公布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方案、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含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分数线、综合能力面试实施方案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实施方案)并进行公开;复试阶段,及时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录取阶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同时,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招生工作监督机制,纪检部门参与和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环节,各平台公布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办公地点、办公电话、电子邮箱等。

5.财务、资产信息。学校切实履行财务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主动公开包括教育收费、财政预决算、招投标、物质采购、资产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信息。本年度,通过市教委信息公开网站和学校网站主动公开公示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及具体执行等信息。及时公布了学校2020年教育经费来源、2020年度决算、2021年预算,年度收支、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情况、2020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情况。同时,学校计财处室外公告栏、2021新生报到现场等醒目位置将教育收费制度、标准、依据、监督等进行张贴公示,保障师生和公众对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知情权,并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6.学生事务信息。主要包括学籍管理、奖助学金、奖励与处罚、学位工作、毕业生就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本学年,通过信息公开网、OA、校园网公开新修订的本科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本科生提前和延期毕业暂行办法、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及时公示2020年上海政法学院第二届“锦年奖”研究生学术之星获奖名单、2019-2020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2021年专项奖学金获奖名单等多项通知。在校园网和学工部门户网站公开涵盖学生事务、资助育人、心理健康、易班、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各类事项100余条。另外,学校编印发放2021年《学生手册》至每一位学生,并组织对《手册》进行学习。《手册》内容涵盖学生评奖评优、学生党员发展、勤工助学、贫困生资助、校规校纪等涉及学生教育发展和日常生活管理各项管理规定,切实落实与学生关心关切相关信息的公开,积极保障学生权益。

7.教师人事信息。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不断完善学校人事工作制度和机制。主要包括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学校师资招聘、各类职称评审公示情况、重要岗位任免情况及人事信息便捷服务等。本学年,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各类师资招聘、人才引进信息,并按照规定对各类拟录用人员、职称评审、重要岗位人员任免情况进行公示。同时,为便捷服务师生员工,将《申请办理上海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积分办理指南》《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流程》《人事信息需求指南》10余项工作细化、简化成流程,通过《办事指南》形式及时公布在信息公开网和校园网,并通过“上政师说”等公众号及时推送人事人才等相关政策信息。

8.国际交流及留学生管理信息。主要包括对外交流、合作项目、国际学生招生、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信息。本年度,主动公开了2020年学生境外交流项目、学校与国外(地区)合作协议签署情况、国际学生招收和培养管理办法、国际学生手册(2020)等及外籍教师管理制度等;2021年国际学生招收简章、收费项目及标准、学费支付与退换等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并进行了英文解释说明,保障国际学生相关信息公开知情权益。

9.其他信息。为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了民主管理、后勤保障、基本建设、对外宣传等各类信息,并要求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等部门网站要求主动公开相关职责、工作制度及办事流程及接受监督情况。主动完善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努力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相关公开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

学校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

网络方式: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校园网主页、各二级网站,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信息。

纸质方式:主要通过校内发文、学校报刊、校园公告栏、宣传橱窗、宣传册、制度汇编、年鉴等公开信息。

会议方式:主要通过工作会、专题会、座谈会、研讨会、教代会等方式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布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按照规定处理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予以及时答复。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和举报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了信息公开监督投诉的机构和联系方式,广泛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学校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和学院的信息公开进行网上评议,师生普遍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认可。本年度,未收到学校因信息公开而发生的举报或投诉。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化民主管理、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2020-2021学年度,学校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在上一学年的基础上进行了针对性的探索和改进,在工作机制、平台建设、公开内容等方面更加规范、全面,基本形成了规范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架构和良好的运维模式。

但由于信息公开工作政策严格、时效性强、内容涉及面广,以及各类新媒体、自媒体带来的网络信息舆情挑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还需继续优化提升。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要求,学校下阶段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宣教培训。学校各二级学院、部门信息员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包括编辑、审核、发布等重要职责。然而从人员队伍构成来看,大部分信息员往往由教学秘书、行政秘书、辅导员、学生助理等岗位人员兼职担任。日常信息维护工作中偶有存在精力有限、业务能力不足和人员变动频繁等问题。下一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宣教培训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学校将信息公开与依法治校、两级管理改革、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等相结合。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质量,需要继续探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机制和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shupl.edu.cn/)上查阅。

联系部门:学校办公室;

联 系 人:张  

联系电话:021-39225076

 

 

 

                 上海政法学院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