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关于做好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谢涛丽发布时间:2022-04-14浏览次数:10

上海政法学院关于做好

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本校应届毕业生,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引导上政学子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现将学校对本年度组织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

(二)全日制硕士应届毕业生

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硕士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

(三)直接授予上海政法学院优秀毕业生的情形,详见《》第几条第几款直接授予上海政法学院优秀毕业生的情形,详见《》第几条第几款直接授予上海政法学院优秀毕业生的情形,详见《》第几条第几款直接授予上海政法学院优秀毕业生的情形,详见《》第几条第几款直接授予上海政法学院优秀毕业生的情形,均详见评选办法第四条第四项。

二、评选名额分配

学院

市优毕

校优毕

本科

研究生

本科

研究生

法律学院

15

7

28

14

经济法学院

16

2

30

3

国际法学院

14

2

27

3

刑事司法学院

9

3

16

5

警务学院

4

0

8

0

经济管理学院

27

1

52

2

政府管理学院

17

1

33

3

语言文化学院

9

0

17

0

上海纪录片学院

7

1

13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1

3

2

总计

120

18

227

35









二、评选名额分配

三、组织领导


(一)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领导和协调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由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负责具体评选事务。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评审工作小组或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学院优秀毕业生的初评工作,具体成员组成详见各学段评选办法。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即日起-422日,学生登陆学生工作平台在线填报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简称“市优毕)或上海政法学院优秀毕业生(简称“校优毕) 申请信息。以第一人称概述事迹,注意行文规范,奖项和荣誉填写不超过5项,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注意:政府三大奖、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以及锦年奖不用上传佐证材料。

网址:http://student.shupl.edu.cn,时间选择“2021-2022学年

(二)院级初评:423-510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线上审核通过提交学工部。

(三)校级审批:511-529日,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复核后形成送审名单,报请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推荐名单全校公示7天。

(四)学校审定:校级公示期满无异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并颁发荣誉证书。“上海政法学院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特殊程序:成功入选大学生西部志愿者计划和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分别由校团委和校武装部启动“上海政法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程序,学生工作部会签,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直接颁发荣誉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报告报告题目为《**学院关于2022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选依据、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院内名额分配、评选程序、学院公示时间,评选结果及异议处理情况(如有)等;同时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评选结果撰写示例:经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委员会)初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拟推荐上报**人参评202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请注明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拟推荐上报**人参评2022年度上海政法学院优秀毕业生,具体推荐名单详见附件。

(二)报告附件附件为学生工作平台在线导出的市优毕、校优毕推荐名单汇总表各一份,请勿改动系统导出的数据,应与学生工作平台保持数据的一致性。

(三)学生登记表:以第一人称概述事迹,奖项和荣誉填写不超过5项;申请人签名处、学院意见签名处均须用黑色水笔手工填写;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请参考样张。

辅导员打印推荐学生的申报表格《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2022年)》和《上海政法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2022年)》。注意:“市优毕和“校优毕的表格不能串用,分别对应不同颁奖单位的优秀毕业生。

(四)报送时间: 510(周二)下午15:00前,线上审核通过提交学工部。同时,上述材料(一)和(二)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资助邮箱。邮箱地址:shuplxszz@163.com

上述(一)、(二)、(三)纸质版材料提交的具体时间,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将另行通知。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学院行政章。

六、工作要求

(一)院级评审工作小组或评审委员会,在初评拟推荐学生时,应审查具体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排查截至目前,有无影响拟推荐学生毕业的情形存在:如学分、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预答辩情况。

(二)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三)报送的纸质版材料与学生工作平台系统内信息须保持一致。

 

 

 联系人:傅老师39225523,沈老师39225041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政法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

2.《上海政法学院硕士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

3. 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样张和填表说明(含“市优毕和“校优毕

 

 

 

学生工作部

202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