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13年工作要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14浏览次数:84

上海政法学院2013年工作要点


(沪政院委字20139号,2013314日印发)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学校内涵发展进入攻坚阶段的一年,更是学校转型升级非常关键的一年。学校将在市教委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全校师生齐心协力,不断进取,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这一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机遇,勇于迎接挑战,把改革作为实现发展目标的强大推动力,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着力破解瓶颈难题、着力推进内涵发展、着力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学校转型升级、科学发展。

学校2013年工作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转型发展年”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十二五”内涵建设,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持续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大力营造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努力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文科大学。

一、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加强通识教育。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行通识教育改革。修订2013级本科教学计划,调整课程模块,建立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心智,提升学生基本素养和能力。(教务处、二级学院)

2.稳步推进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推进市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基地”和“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基地”建设。力争获得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教务处、国际交流处、相关二级学院)

3.加强专业建设与专业评估。加强“应用心理学”、“知识产权”、“审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4个新专业建设。加强专业综合改革,培育法学与社会管理、经济管理复合交叉的新专业群,从中遴选若干新专业(方向)予以建设。申报3个左右本科新专业。建立专业评估制度,完善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专业评估工作。(教务处、质管办、二级学院)

4.全面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加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金投入,加快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室和校内外实习基地。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开设“创业基础”课,创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训体系,建设教学资源库,服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教务处、团委、招毕办、二级学院、高职学院)

5.加强校院二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二级学院教学质量年报编制制度,完善校院二级质量年报发布制度。制定专业、课程、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继续推进学生培养质量跟踪测评工作。强化二级学院对教师个人评价、考核,对课程、专业和系、教研室的评价和管理,建立教师教学档案管理系统和教师教学信息交流平台。(质管办、教务处、人事处、高教所、现教中心、二级学院、高职学院)

6.整合资源优势,拓展继续教育、人才培训空间。大力开拓新的生源增长点,主动适应服务社会需求,调整招生层次、专业,设置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专业。拓展合作办学,注重品牌服务,开设特色课程,增强学校社会服务能力。(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

二、狠抓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实现硕士点建设新突破

7.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继续推动法学市级一流学科建设和学校第三期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凝练特色、强化优势,扩大学术影响力。(科研处、发规处、二级学院)

8.加强科研工作。健全科研激励机制,鼓励教师提升科研水平,在高层次科研项目和高质量科研论文上有新的突破。丰富校园学术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吸引力,营造更加浓郁的学术氛围。创设科研平台,以问题为中心,整合学科研究力量,开展跨学科研究,扩大学校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影响。(科研处、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司法研究所、二级学院)

9.打造知识服务平台。切实加强城市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服务基地和研究中心、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建设,密切与社会实践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品质,努力形成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识服务平台。(科研处、二级学院)

10.突破一级学科硕士点。做好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警务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申报工作,并力争突破。做好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在2015年前获得以上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研究生部、发规处、二级学院)

11.提高学报办刊质量。继续积极推进期刊数字化优先出版平台建设工作。做好与“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维普网)的签约工作。加强与各大核心期刊数据库的合作与沟通,进一步提高办刊质量,积极争取学报成为CSSCI期刊。(学报编辑部)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大学制度

12.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以体制转型为契机,以二级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探索将以职能部门为主体的管理模式转变为以二级学院为主体的管理模式。根据学校核定的编制和职数,对二级学院下放聘用权限,增强二级学院活力,使其成为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按照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二级财务管理制度。(人事处、计财处、发规处、二级学院、高职学院)

13.稳步推进学校章程建设。依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全面启动学校章程建设,梳理修订审核学校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决策机制与管理体制,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办事,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发规处)

14.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完善“十二五”内涵建设四级项目库建设,规范“十二五”内涵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和绩效标准及各项流程程序,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管理效率。紧紧围绕“面向城市社会管理的法学人才培养工程”的总体目标,加强绩效管理,引入竞争、确保质量,提升内涵建设水平。(发规处)

15.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工作。抓好2013年部门预算的执行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准确率。深入贯彻落实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及公务卡使用的各项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加强对科研经费和“十二五”内涵建设经费使用的规范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2014年度的部门预算,继续向有关部门争取更多的经费支持。进一步规范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纪检、审计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和完善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网络。(计财处、设备处、审计处、纪委、监察室、二级学院、高职学院)

四、继续优化师资结构,加快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

16.加强教师外引内培工作。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引进25名以上优秀人才,包括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提高具有国际教育背景的专任教师数量,优化师资队伍学历与学缘结构,改善师资职称与年龄结构,形成结构更加优化的学术梯队。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加大力度实施教师进修培训计划,选送15名以上教师到国内外知名高校访学进修,继续开设英语和多媒体课件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科研能力。(人事处、二级学院)

1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建设与教学科研工作紧密结合,完善师德综合评定体系和考核奖惩制度,提升教师职业道德、职业形象、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素养,以良好的师德师风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和校风。(人事处、纪委、监察室、二级学院)

18.完成以绩效工资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认真开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清算工作,努力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建立起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岗位任务考核为手段的分配激励机制。明确各类各级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和聘期岗位任务以及相应的绩效待遇,将年度考核结果和聘期考核结构与工作量津贴、绩效奖励直接挂钩,真正体现分类管理、以岗定薪、奖优罚劣,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人事处、二级学院)

19.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修订完善人事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相关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全面着手学校人事档案的补缺整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达标工作。继续组织好送温暖等活动,进一步丰富离退休老同志的组织生活。注重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鼓励离退休教职工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做新贡献。(人事处、二级学院)

五、加强“大思政”平台建设,力争育人工作取得新成效

20.建立健全学生工作机制。健全学指委运作机制,联合教务、科研各方,整合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辅导员培训、考核和评价机制,积极吸收思政课教师、专业导师等多方力量,搭建合力育人平台。着力打造学生事务中心促进学生自我服务、打造社区书院促进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打造易班中心优化学生网络课堂。发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各学院在主题教育、学风建设、成长成才和资助育人等工作的特色和品牌。重点突破学生管理的信息化和法治化瓶颈,力争在学生工作考评科学化、慈善工作品牌化和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化方面取得新成效。(学工办、研究生部、二级学院、高职学院)

21.加强招生就业工作。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确保生源质量稳中有升。积极争取法学专业在本市和部分外省市实现一本招生,继续做好监狱学专升本(两考并一考)的招生录取工作。通过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科学客观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招生就业质量反馈机制和招生、培养、教学与就业联动机制。加强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转变学生就业观念,增强学生创业意识,改善就业结构。在确保就业率不低于全市平均就业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签约率和就业质量。(招毕办、研究生部、二级学院、高职学院)

22.积极发挥共青团组织作用。开展“三观”、“三热爱”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团员青年思想引领。努力在团组织建设上有新突破,筹建上海政法学院青年团校,做好校学生会等学生团体的换届指导工作,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着力将共青团工作融入学校人才培养的整体格局中。大力开展以“公益人才培养”为主线的志愿者工作,以建设有特色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为载体,搭建以“三下乡”、“青春公益”为主题具有行业优势的社会实践平台。全面做好与团市委学校部对接工作。(团委、研究生部、二级学院、高职学院)

23.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心理辅导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心理健康预警机制。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加强危机干预工作,逐步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联动工作机制。(心理咨询中心、学工办、研究生部、二级学院、高职学院)

六、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基本建设,大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24.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运用信息技术对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各项业务进行现代化改造,初步建成OA系统、科研、人事、学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平台等系统,完善教学管理系统。着力建设一个先进、稳定、安全、高效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并完成各子系统的数据录入和资源建设,为全面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校园奠定良好的软件基础。努力建设与学校发展相匹配的电子数据资源,建立基于网络化、智能化图书馆设备系统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为读者营造一个方便、高效、和谐的环境。(校办、现教中心、图书馆及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高职学院)

25.稳步推进基本建设。按计划完成扩建工程四期的建设任务,新建法学专业教学楼、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投入使用,抓好体育馆、大礼堂建设和普陀校区改扩建工程建设。认真做好扩建工程五期项目的申报和开工建设任务。积极做好老校区动拆迁工作,全面做好游泳池改建和老校区建筑外立面改造项目。全面做好设施维修维护工作,改善师生的住用条件。大力推进宿舍门禁和监控的安装和升级,提升社区管理科学化水平。继续推行“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微笑服务”工作,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全面规范后勤管理。(后保中心、基建办、设备处、保卫处、学工办、审计处)

26.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制度,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大检查活动,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校园安全。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形势的研判,形成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关心师生切身利益,着力解决师生实际困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保卫处、后保中心、二级学院、高职学院)

七、全面实施合作项目,不断增强国际化办学能力

27.继续推进合作项目实施。加大选拔优秀学生到国外高水平大学和基地学习、实习的力度,使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逐渐制度化、常态化。加快留学生课程体系建设,启动留学生招生培养工作。(国际交流处、二级学院)

28.深入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部市合作项目建设。继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工作规划与部署,拓展国际交流渠道,提升国际合作层次,增强外事工作特色。(国际交流处)

29.完善外事工作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校院二级管理改革,增强二级学院国际交流工作的主动性、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努力探索适合学校发展的外事工作模式和制度。(国际交流处、二级学院)

八、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努力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30.积极推进十八大精神“三进”工作。以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教学建议为指导,以菜单式辅导报告为参考,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积极推进十八大精神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通过选派教师参加业务培训、理论学习和教学研讨,不断提高思政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邀请思政名家开设专题讲座,以及开展与教学名师共上一节课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切实提高思政课课堂教学质量。以实施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试点项目为契机,以完善整体交互式教学模式和虚拟实践教学方法为抓手,深入探索和总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思政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宣传部、二级学院、高职学院)

31.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把改进作风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促进学风、教风和校风建设。(组织部、二级学院、高职学院)

32.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以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为导向,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进一步探索竞争性选拔机制,完善干部培养选任措施,选优配强中层领导干部队伍,有序做好后备干部梯队的调整充实。完善处级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组织部)

33.加强教工党建工作。以强化组织功能为重点,以突出党建特色为目标,通过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载体、健全工作机制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充分激发队伍的内部活力。各基层单位要结合教工党员队伍实际,优化和调整党支部设置形式,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创新党组织工作内容,认真落实 “三会一课”等制度,积极探索构建“一总支一品牌”。完善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继续加大在优秀年轻教师中发展党员。(组织部、二级学院、高职学院)

34.加强学生党建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认真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完善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制度。围绕“大思政”的要求,充分利用主题实践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的载体功能,推行新党员宣誓制度化,开展荣誉感和责任感教育。扎实推进党员形象工程活动,继续推行并完善学生党员社区亮身份活动,探索建立学生党员服务站,发挥学生党员的先进示范作用。开展专项表彰,着力建设先进党组织。(学工办、二级学院、高职学院)

35.加强统战工作。围绕“加强服务”和“发挥作用”两个方面,重视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工作,把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进一步积极参与指导并支持民主党派开展各项主题活动。积极搭建平台,发挥民主党派人员参政议政和建言献策作用。(组织部、二级学院)

3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教师和学生的分层次教育。学校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好宣传教育任务,营造干部廉洁从政、职工廉洁从业、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政修身的良好环境。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监管针对性,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和“全程监督”。积极探索适合学校特点的“制度加科技”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模式,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以“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治校清明”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始终保持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继续落实领导包案制度,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校办、纪委、监察室、二级学院、高职学院)

37.以“双代会”为载体,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坚持和完善以“双代会”和“人大代表选举”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益。以师德建设为核心、青年教师培养为重点,促进教工队伍建设,维护教职工的发展权益。以市教育系统“先进教工之家”为平台,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以教工活动中心为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五送”活动,发挥教工志愿者服务总队作用,努力创建“教工五家”。(工会、二级学院、高职学院)

38.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精神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以《上海市高校文明单位(和谐校园)考评指标体系》为导向,以全国文明单位复核审查和争创上海市文明单位六连冠为抓手,全面提高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为学校转型升级、科学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持。加强学习,创新载体,务求实效;抓好宣传阵地建设,提升对外宣力度;注重基层创建,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科室;凝练部门特色,形成精神文明创建品牌;积极开展理论宣讲、志愿服务、社区共建、志愿献血等社会服务活动,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提升社会贡献度。(宣传部、二级学院、高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