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2013年度
第二期(总第六批)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各二级学院根据《上海政法学院〈面向城市社会管理的法学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开展了“十二五”内涵建设2013年第二期(总第六批)项目立项工作。经校“十二五”内涵建设工作小组组织各平台主管部门遴选、专家论证,校“十二五”内涵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经上海市教委、上海市财政局专项资金评审中心审核,现将2013年第二期(总第六批)校“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请各四级项目负责单位按照校“十二五”内涵建设相关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内涵项目建设工作。
一、项目管理
各业务管理平台管理所属三级项目。各二级学院(部、处、办、中心)管理本部门所属的四级项目,四级项目资金预算与支出审批人为项目所属二级学院院长(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建设周期
2013年第二期(总第六批)“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建设期自立项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结束。2014年5月进行中期检查,2014年12月结项验收。建设经费应严格按照《上海政法学院“十二五”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沪政院规字【2013】6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需在2014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
特此通知。
“十二五”内涵建设工作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1.《上海政法学院2013年第二期(总第六批)“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立项名单(两级管理专用版)》.doc
2.《上海政法学院2013年第二期(总第六批)“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立项名单(财务、审计专用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