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上海高校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产学研践习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31浏览次数:348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报精神,决定开展校内申报和审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我校《上海政法学院公派国外访学进修管理暂行办法》、《上海政法学院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学校中层干部先向学校组织部申请,经组织部批准后再向人事处申请),申报人须于2014年可成行,不得与其他计划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下载《2014出国访学计划申请表》(附件1)、《2014产学研践习计划申请表》(附件2)填好后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2、部门选拔推荐:各部门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以及申请人学习工作计划安排,进行选拔推荐。

3、人事处根据选拔条件及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4、学校组织专家审核遴选,确定候选人。

三、申报材料

1、部门填好的各项计划《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3—4)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hr5096@163.com

2、个人申请表一份。

四、其他

1、请各部门于2014年4月8日(周二)上午11:00之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统一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求实楼315)。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