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上海政法学院2013-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好项目(第一期)通过各单位申报、文明办审议、校精建委立项至今已达到规定的时间期限,现通知下列项目进行结项审查: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资助等级 | 拟资助金额 |
“野马浜小精灵”——以学生视角打造校园微信信息服务平台 | 党委宣传部 | 一级 | 5000 |
瑞金医院志愿服务活动 | 经济管理学院 | 二级 | 3000 |
彩虹畔的回首——以上海市浦东新区彩虹青少年发展中心为载体开展合适成年人项目 | 校团委 | 二级 | 3000 |
上海政法学院慈善义工文化节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二级 | 3000 |
“行思”公益法律工作站 | 刑事司法学院 | 三级 | 1500 |
欢乐志愿,绿色无限 | 高职学院 | 三级 | 1500 |
美丽上政,我来建 | 校工会 | 三级 | 1500 |
社保知识“充电”行动——松江张泽社区外来流动摊贩爱心服务 | 社会管理学院 | 三级 | 1500 |
社区普法宣传活动 | 研究生部 | 三级 | 1500 |
“爱满天下”关爱农民工子女公益项目 | 外国语学院 | 三级 | 1500 |
以强化“三化”建设提升后勤服务层次 | 后勤保障中心 | 三级 | 1500 |
拯救校园中散乱的自行车行动 |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 三级 | 1500 |
一、结项要求:各项目负责人提供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结项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供相关活动的图片佐证文件(精选10张);制作一块展板(规格要求90厘米宽,120厘米高,宽包边,要有“2013-2014年度校精神文明好项目第一期”字样,底板见附件1);相关费用支出凭证。
二、时间节点:2014年6月16日下午3点前提交至党委宣传部,逾期不交视作审查不通过。联系人:江朵,联系电话39225116。
三、审查结果:对各项目进行评估,对不符合原先计划实施效果的项目责成改正,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对于结项合格项目党委宣传部将汇编成册,在各个平台进行展示。
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