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业余党校关于举办第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24浏览次数:46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根据学校党委年度工作安排,中共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业余党校将于10月下旬举办第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宗旨

培训班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系统培训,帮助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学员条件

1、培训班学员必须是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提名,经过公示,并由党委组织部审定符合学员资格的学生和教职工。

2、学生学员,必须是递交入党申请书近一年,经团组织推优,参加过党章学习小组和二级学院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且考核评定为“结业”,条件较为成熟的近期拟发展对象。

3、教职工学员,必须是被列为近期党员发展对象的同志。对教学一线的中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可优先推荐参加培训。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班拟定于2014年10月21日开班,11月18日结束。培训班上课及结业考试时间均为周二下午。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培训考核

本期培训班对学生学员的考核从考勤、学习笔记、党课小结、结业考试等多方面进行,其中结业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具体教学安排、考核办法届时详见下发给学员的《中共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业余党校第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手册》。

对教职工学员的考核根据报名人数另行确定。

五、招生人数

第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招收学生学员以培训人数略大于最终发展人数为原则,同时各学院要充分考虑不同年级之间人数的合理分配,共计招收365名学员(附件1)。教职工学员的报名名额不受限制。

六、报名要求

1、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学员报名表(附件2)于10月7日(周二)前以书面形式(盖章)报党委组织部(因需制作《学员手册》,请务必准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shupl.edu.cn。

2、请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确定学生学员总负责人1名和小组长(每组平均15-20人,标明组别)若干名,并在报名表的“备注”栏加以注明。

附件1:《第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附件2:《第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中共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业余党校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