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6浏览次数:0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校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除了招生工作职能以外,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要职责有——制定和实施全校本科和高职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开展就业指导活动,拓展就业市场渠道,收集发布需求信息,推荐本校毕业学生,组织双向选择活动,办理就业相关手续等工作,以学生为本,以“热情、耐心、负责、高效”为服务原则,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各项服务,力争建设集教育、服务、指导、管理于一体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具体如下:

一、就业服务

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日常事务管理。收集整理并准确报送毕业生生源相关信息和就业方案;负责就业协议书的鉴证、就业情况的及时报送和就业数据整理管理工作;负责报到证的管理工作。负责与用人单位建立广泛的联系、开拓就业市场,拓宽信息渠道,提供就业信息的发布与联系平台,并进行就业信息系统的更新和维护;组织安排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和企业宣讲会,为企业服务,为学生服务。

二、就业指导

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的日常工作管理。联系和开设各类就业指导讲座;配合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配合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对在校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咨询和个性化就业方案设计;协调和指导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执行户籍和档案转移计划;开展就业指导工作调研和就业理论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