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12年度工会工作总结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7浏览次数:20

上海政法学院2012年工会工作总结


2012年,学校工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教育工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以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导向,围绕学校中心,服务大局,心系教工,履行职能,并结合工会特点,突出建立健全机制,构建和谐校园,团结协作,刻苦求实,在教师素质工程建设、民主管理以及实现教职工的全面发展等方面有了一些突破和进展。现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工作,加强领导,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工会工作在学校党委和分管领导及市教育工会的领导下,在学校各二级工会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以“巩固提升”为推动力,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为契机,以“送温暖、暖人心、办实事”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工会建设,制定了“上海政法学院2012年度工会工作要点”,并根据部门的新特点,对工作任务进行了条块划分和总体安排,健全了组织结构,突出了工会的桥梁纽带、维护保障和建设参与职能。

一年多来,校工会根据要求,结合时事,组织教职工学习并讨论《工会法》、《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按章办事,完善各项制度,力求做到“行为有出处,办事按规章”。自2012年3月份起,通过调研、走访、参加培训等形式完善教代会有关规章制度,修订了《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初稿)》;起草了《上海政法学院提案征集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于2012年12月的双代会上审议通过。此外,学校工会还不定期的组织我校会员及工会干部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和政策,讨论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还对我校工会干部进行教育培训。例如:我校工会于2012年4月13-14日期间举办了工会干部培训班。校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和二级工会委员会等6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教育工会副主席张中韧、市教育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张渭明作专题讲座。内容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理论与实践,2012年工会工作的切入点,“怎样当好工会干部”以及基层工会的特征等进行了专题交流,并且组织学员参观和考察。本次培训使工会干部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增强了民主与法制意识,丰富了人文知识,提高了能力和水平。以上多种形式为建好教职工心中的“思想之家”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以“双代会”为载体,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有效推进民主管理工作

(一)加强和完善“双代会”制度建设,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2012年,校工会积极探索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坚持和完善以“双代会”和“人大代表选举”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不断推进学校民主建设,切实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认真落实“双代会”各项职权。学校将于2012年12月召开二届二次教代会,会上将审议学校行政工作,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和学校发展规划等,审议学校重大改革方案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对教职工关心的相关问题、工作中的难点以及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讨论和协商。校工会还与教职工代表不定期座谈,今年10月29日,市教卫党委、市教育工会领导一行来我校检查并指导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其中,市教委党委和市教育工会领导还与我校教工进行了座谈,市教委党委和市教育工会领导对我校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表示认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双代会”、政务公开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使我校教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权力得以充分实施和发挥,全校教职工的主人翁感进一步增强,建家创模活动得到了高度重视和支持。

(二)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确保教职工的民主权益。2012年3月,校二级工会委员会进行了改选,产生的新一届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中有些是我校的中层干部,还有副高级以上教授,更多是来自于一线的青年教师,为我校工会工作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这也为建设“教工小家”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此外,学校工会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倾听民意,征询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走进教职工、倾听教职工,畅通民主言路,营造好民主环境,反映教职工心声,做好维权和学校维稳工作。

三、以师德建设为核心,以青年教师培养为重点,促进教工队伍建设,维护教职工的发展权利

(一)以评选为抓手,弘扬优良师德师风。2012年,我校积极参加市教育工会和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师德标兵和育才奖等评选活动,大力倡导教师“以德立业,行为示范”,弘扬精于教书、善于育人、严于律已的崇高师德。为贯彻落实市教卫党委、市教育工会有关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提出的“巩固提升年”活动,校工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组织宣传活动,通过评选校工会工作先进积极分子、校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教学示范岗”等奖项,展现我校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关爱学生、刻苦钻研的师德风范。2012年9月,我校党委宣传部徐海琨老师参加市教育工会举办的“校训指引我成长”演讲比赛,荣获二等奖,徐海琨老师撰写的征文荣获二等奖,外国语学院孙留华老师和经济管理学院高璐敏老师荣获优胜奖。同时,校工会还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共同召开了“新进教师座谈会”、“迎中秋、庆国庆座谈会”以及“单身青年教工联欢会”等活动;11月11日,学校党委书记杨俊一教授还与我校青年教师代表就“关爱学生、教书育人、融入上政”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座谈,为师德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以青年教师为重点,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现有青年教师联谊会和海问法学沙龙两个由青年教师自发组织的团队,他们秉承团结、交流、钻研、奋进、奉献的宗旨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如组织了题为“气候变化与社会治理”的学术沙龙系列讲座,开展学术研讨等,至今已经举办了22期法学沙龙研讨会,青年教师联谊会本学年至今共举办了9次学术活动。学校工会通过这些活动,引导青年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在凝聚青年教师,调动青年教师积极性,发挥青年教师聪明才智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成立教工志愿者服务总队,促进教工的精神家园建设。2012年3月,在我校五次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首次荣膺全国文明单位之际,学校工会号召全校教职工报名参加志愿者服务总队,通知一发出,我校各二级工会纷纷响应,仅仅一天半时间,我校就有255名教职工报名,参与率达到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的46%。为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服务意识和能力,普及志愿者精神,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理念,体现志愿者服务社会、锻炼自我、塑造精神的上海志愿服务目标等迈开了可喜的一步,学校工会还结合各教工志愿者的专业,成立四个分队,即“法律快车”、“益暖上政”、“贴心后勤”和“双语热潮”,这四个分队将分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

四、以落实维护职能为重点,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维护教工切身利益

(一)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工作指导和义务法律咨询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2012年,学校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展义务咨询活动,为有需要的教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做到依法维权,化解矛盾。如瑞慈体检中心漏诊我校退休教师谭玲玲老师病情一事,谭玲玲老师委托我校工会调解并处理此事。期间,学校党政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市教育工会领导多次指导并从中协调,为此项维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学校工会也多次与该机构商谈,切实履行好工会职责,维护好我校教工权益,化解了矛盾。在学校党委和市教育工会的领导下,目前此项维权工作已经画上圆满句号。

(二)认真组织开展“五送”活动。“五送”,即“送温暖、送问候、送清凉、送祝福、送关怀”活动,校工会充分发挥服务群众的职能,热心服务教职工,积极为广大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工会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坚持慰问补助困难职工,为教工发放补助或慰问品,帮困慰问的力度不断增加。如2012年“夏日送清凉”活动,校工会为我校600名教工送去“清凉”,我校工会还为患重病、怀孕等困难职工送去市教育工会给予的清凉慰问品。2012年“六·一”儿童节期间,我校工会坚持慰问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发放慰问金,组织适龄儿童“六一”校园亲子游活动,并征集教工孩子的作品,做成彩色展板,在我校教工活动中心展示,得到教职工们的赞誉。校工会还在“三八”妇女节和端午节等节日期间,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为每位教职工送上温馨的祝福。校工会坚持为全校教职工发放生日贺信和慰问金等。此外,我校工会在教职工中开展自愿“每月捐”活动,为生大病等经济困难的教职工及时提供帮助和救济,承担了“第一知情人”和帮困人的职责,2012年9月,我校从帮困助学基金中支出10000元慰问我校胡屹立和李绍章老师,为他们送去了温暖。我校教工大多居住在市区,比较分散,每周二下午下班时间较晚,很多老师反映无法买菜做饭,校工会每周二为教工免费发放一份时令蔬菜或者水果。

(三)组织参加市总工会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和市教委的教师医疗补充保障计划。为增强教职工对医保改革的承受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校工会根据市教育工会的要求,为全校教职工投保了上海市总工会推行的三项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即《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特种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上海市女职工团体特种病互助保障计划》。所有费用由学校行政和工会负担, 2012年4月1日起,又为每位教职工增加一项综合补充医疗保险,每年的费用为260元/人,其中行政补贴200元/人,参保率达到100%,;2012年共办理理赔6项,综合补充医保计划使我校教职工得到更大的健康和经济利益保障。

(四)精心组织教职工休息休养。2012年教职工休养人数稳中有升,学校工会多渠道、多形式地开设休养地点和线路,2012年共安排了9条线路,60多名教工报名参与,分别赴台湾、普陀山和福建等地进行了疗休养。这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友谊。

(五)增加体检项目,精心组织教职工体检。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直接关系到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也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幸福生活。2012年,学校后勤保障中心和校工会开展了大量的调研,确定了公办三甲医院为体检单位,并且增加了二个体检项目,体检费用达到人均1000元左右。

(六)组织义务献血,对献血教职工进行慰问。2012年4月底,来自学校各部门的教职工分别在学校庸夫楼218会堂和市红十字会的采血车上献上自己的一份爱心,用实际行动实践了自己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在献血活动的现场,校工会为每一位参加义务献血的教职工送上了慰问品,表达了对献血者的敬意和关怀。

(七)以书本、杂志为载体,切实维护我校教工身心健康为了进一步提倡健康生活理念,学校工会给每个二级工会订阅了报刊杂志,还下发了由上海中医药大学主编的《个人健康法》,为教工们健康生活提供了指导。

五、以教工活动中心为平台,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教工业余生活

学校教工活动中心开放以来,我校教工活动中心使用率在不断提升,每天中午都有教工到乒乓室打乒乓,各二级学院、部、处、办也积极申请使用多功能厅、舞蹈房、健身房、桌球房和棋牌室等活动室,这为我校教工业余生活提供了坚固的硬件保障。

(一)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唱响和谐之声主旋律2012年,校工会先后组建了教工合唱团、海派秧歌舞蹈班、瑜伽班和养花兴趣班。有100多名教工参加了各类文体活动,教工们坚持每周教、学、练、唱,教工活动中心充满和谐之声。此外,学校工会组织学习第九套广播体操,号召广大教工在课间做操锻炼身体,活跃了教工的文化生活。

2012年,校工会组织我校党政领导参加上海市高校“校长杯”乒乓球比赛,最终以优异成绩荣获上海市高校“校长杯”乒乓球比赛优胜奖二等奖。此外,我校工会还组织青年教工参加市教育工会组织的海派秧歌展示活动,我校8名女教工组成的代表队参演。经过激烈角逐,我校女教工获得二等奖——“优秀表演奖”,女教工们还在我校第七届教工运动会开幕式上向全校教工展示了海派秧歌,赢得阵阵掌声

(二)积极组队参加上海市第七届教工运动会。2012年2月初起,在上海市教卫党委、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工会联合组织下,上海市第七届教工运动会拉开序幕。校工会积极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上海市第七届教工运动会。本届运动会共设18个项目,我校报名参加14项。我校在桥牌、羽毛球、网球、乒乓球和游泳等众多项目中创下佳绩,我校代表队荣获市教委颁发的“优秀组织奖”和“优秀组织者奖”两项殊荣。

(三)开展学校首届教工文化节活动。今年5月底,学校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首届教工文化节活动的通知》,首届文化节共分为时装展示、歌唱大赛、艺术作品征集和花卉展示四项活动。学校首届文化节于2012年10月16日正式拉开帷幕,在各二级工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目前歌舞时装展示已经圆满结束,即将举行的是花卉展示和艺术作品展示。

七、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升工会干部能力水平

(一)及时调整组织机构。2011年底学校推行二级管理制度,2012年3月,学校工会结合去年二届一次双代会对校二级工会委员会进行了改选,产生了新一届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这些委员中有些是我校的中层干部,还有副高级以上教授,更多是来自于一线的青年教师等,为我校工会工作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二)推行校工会委员例会制度以及校工会工作例会制度。两个例会制度的推行有助于及时梳理、总结并且商讨工会工作,每次例会,各参会人员都会汇报各自工作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群策群力,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和迷惑,确保我校工会工作有序开展。

一年来,校工会工作取得了一些的成绩,这与校党委正确领导、行政大力支持、工会干部无私奉献和广大会员积极参与密切相关。但是,我们也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学校党委和上级教育工会的要求,与广大工会会员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依据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需求:

(一)如何充分利用文科院校的整体资源,积极进行高校工会工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已成为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例如,我校校园硬件建设已达到一定水准,连续五年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2011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如何提高软实力?

(二)如何提高广大教工的幸福指数,解决由于教工来源广、居住散等所引发的矛盾,加强文化融入等问题,是我们工会工作者应当重视和研究的领域,为此,我们酝酿成立“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工作服务与研究中心”,整合我校社会管理学院、社工协会、心理咨询中心的力量,为教工提供治疗性、预防性和发展性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

(三)工会专兼职干部的自身素质以及业务能力仍需提高;在深入调研,加强政策、理论的学习与研讨,提升工作水平与能力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校务公开和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五)在制度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上述存在的问题,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学校工会

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