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萍副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顺利结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30浏览次数:0

我校法律学院陈海萍副教授主持的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行政规范性文件变更和公民合法预期保护之研究”(项目编号:10YJC820007),于近日经教育部认定,以“免予鉴定”方式顺利结项。

自主持该项项目以来,陈海萍副教授先后在《政治与法律》、《浙江社会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3篇学术论文,出版著作《行政相对人合法预期保护之研究——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变更为视角》1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该项研究的最终成果。其最终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内容:一是在公法视野内提出了合法预期的法律性质和特征,从中剖析出预期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利害关系;二是构建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变更情景下预期的合法性要件;三是在此基础上,分析不同变更情景中合法预期的程序保护以及保护中的各个考量因素;四是围绕行政变更裁量过程中合法预期保护原则与行政机关固有自由变更原则间的张力论证了合法预期的实体保护,构建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变更的实体制约机制。(储德峰撰稿)

 

科研处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