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术研讨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31浏览次数:0


    10月31日下午,我校在求实楼413会议室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术研讨会”。会议由经济法研究中心主任倪振峰教授主持,党委书记杨俊一教授出席,党委宣传部部长张森年教授、社会管理学院院长章友德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远新教授、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秘书长胡戎恩副教授、法律学院张桂英教授,以及部分教授、教师、研究生参加了研讨会。

    杨俊一书记首先致辞并讲话。他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国依法治国里程碑式的纲领性文件。他提到,《决定》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突出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制度构架;第二,科学阐明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第三,突出了法制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关系;第四,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第五,强调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学教育及法学理论学习,加强立法、司法、执法队伍的建设。

    倪振峰教授指出,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的各个方面,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张森年教授在发言中指出,依法治国的落实关键在人。对人的根本要求就是必须培养和确立法治思维,尤其是领导者和执法者。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律信仰、投身法律实践是培养法治思维的基本要求。

    胡戎恩副教授就法律在反腐中所扮演的角色问题,章友德教授就人治与法治的关系问题,张远新教授就法律信仰等问题,张桂英教授就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研讨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学术民主的氛围,师生随时打断主发言人的发言,就其观点提出请教或探讨。

    最后,倪振峰教授作总结发言,他说,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回答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希望老师与同学们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学习、研究、宣传全会精神,为建设法治国家贡献才智。(王婉妮/撰稿 )

2014年10月31日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