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刊捐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04浏览次数:9

图书馆是我校的文献中心,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在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图书馆的建设和馆藏资源是一个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评估的重要体现。为了满足读者不同的阅读需求,为了充分利用起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手头闲杂的书刊,近年来,我馆接受广大师生以及其他人员的书刊捐赠,经图书馆工作人员编目整理,提供给广大读者,这样既可以扩大馆藏资源、降低我校师生使用书籍资料的成本,又可以实现图书资料在校内自由流通和共享,这将给我校以及广大师生带来诸多益处,也将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具体书刊捐赠按照以下办法实施!

书刊捐赠办法
接受本校师生、校友和社会人士的书刊捐赠,是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途径之一。为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根据本馆对书刊的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欢迎本校师生、校友,社会知名人士、机关团体、企业单位向上海政法大学图书馆捐赠个人著述、个人收藏书刊,或遵从学校文献采访意愿捐购书刊。
二、接受捐赠书刊时,由我馆文献采编部会同捐赠者造具所赠书刊清单,核对赠书刊的书名、著者、出版社及出版时间、价格、复本等。
三、捐赠书刊百册(种)以上或捐购文献金额万元以上者,由学校图书馆颁发受赠证书;

四、对捐赠书刊,我馆将按照常规进行分类、编目,进入书目数据库供读者查询利用。
五.由于本馆收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等的限制,有必要对捐赠书刊进行甄别和取舍。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书刊将被收入馆藏:
  1
.书刊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2
.正式出版物;
  3
.适合大学读者阅读;
  4
.系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量之图书;
六.下列书刊不予入藏:
  1
.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书刊。
  3
.破损书刊。
  4
.内有划线、注记、眉批的书刊(若为海内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列)。
  5
.内容陈旧的书刊。
七.不收藏图书处理方式:
  1
.转赠给本校师生读者,优先照顾家境贫困的同学
  2
.转赠其他图书馆收藏,优先职员贫困地区的高校图书。
八.受赠方式
到馆捐赠地点:图书馆采编部
捐赠地点:

捐赠电话:
捐赠联系人:

九.受赠回执

所捐赠图书一经接收,我馆将向捐赠者出具谢函或捐赠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邮寄捐赠者请留下姓名、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方便我馆寄发感谢信或捐赠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