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寒假校后勤保障工作安排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19浏览次数:15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室:

 根据学校2015年寒假放假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实际。现将寒假期间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后保中心2015年1月22日(周四)—2月27日(周五)安排专人值班,协调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值班人员见附件。

二、综合服务方面

1.假期食堂安排:

(1)2015年1月21日晚餐开始至2月27日中餐结束,第五餐厅开放(其他食堂暂停营业)。寒假期间在校教职工、学生及值班人员可前往就餐。(第五餐厅联系电话39227372,联系人:沈爱凡18702174191)

(2)2015 年2月25日早餐始,清真食堂正常开放。

(3)2015年2月27日晚餐始,第一、二、三、五、六餐厅学生食堂开放。老食堂因工作原因停止营业。

(4)教工餐厅2015年2月28日早餐始正常开放。

2.教育超市寒假期间(2015年1月22日—2月26日)营业时间:上午9:00—下午16:00(春节2月17日—24日暂停营业)。2月27日恢复正常营业。联系电话:39225011。

快客超市、理发店、洗衣店及晓园书店寒假期间暂停营业,2月27日起恢复正常营业。

3.邮局(1月22日—2月26日)每天中午12:30时—下午14:30时开放,2月27日起恢复正常营业。联系电话:39225885

4.招待所:寒假期间正常开放,加、值班老师请凭“招待所住宿劵”入住,联系电话:39227700。

三、物业服务

1.开水供应:2015年1月24日起河西(老食堂)、河东供应点暂停供应。

2.浴室开放:2015年1月24日起停止开放,2014年2月25日恢复正常开放。

3.物业服务:24小时提供服务,联系电话:39225183

四、卫生保健服务方面

1.值班日期、时间:每周二、四,8:30——15:30

2.值班工作安排:

(1)本市学生如就诊普通门诊,可于上述时间打电话转诊,电话:39225074,急诊不需转诊。如有住院需开具《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也于上述时间来学校办理。

(2)外省籍学生无论急诊或普通门诊均不需打电话转诊,开学后按《上海政法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报销。住院不需开具《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本人先行垫付,开学后按程序报销。

五、交通服务方面

1.根据学校《上海政法学院业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节假日期间学校业务车辆原则上不予安排,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请提前两日提交用车申请单。

2.寒假期间,交通科安排车辆接送总值班人员进出学校。

上午7:30司法局发车沿G50进校,8:30原路返至司法局。

3.车辆调度值班人员:刘戟   13003166850;舒辉  18616957679

4.交通科值班电话:39225094   39225876

六、其他方面

请各部门人员离校时务必关好门、窗和电源开关,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学校后勤保障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

 

 

 

附件:

2015年寒假后勤保障中心值班表

 

序号

值班日期

值班人

电话

备注

1

1月22、23日、26—28日

林世伟

39225590

13817030952


2

1月29—30日、2月2日

曹永兴

39225213

13917942590


3

2月3日—5日

戴锦良

39225078

13621688784


4

2月6日、9日、10日

潘高荣

39225091

13761664359


5

2月11日—13日

彭  玲

39225363

13661968055


6

2月16日—19日

祝耀明

39225045

13331881662


7

2月20日、23日、24日

凌  辉

39225138

13918133372


8

2月25日—27日

李秀梅

39226676

13801868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