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至21日,“立法法修订与立法新视野”专题研讨会在上海政法学院求实楼413会议室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上海政法学院立法与法治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联合主办。来自西安交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上海市人大立法所、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上海政法学院等单位专家、学者共三十余人参加。

研讨会围绕“立法法修订”、“立法新视野”这两个方面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在研讨中,与会者对我国立法法的修订感到欢欣鼓舞,同时,学者也以独立的精神、科学的方法探讨立法法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改进完善之处,从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的视角积极提出新想法,为国家立法和实务工作建言献策。

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是规范所有立法行为的法,也被称之为管法的法。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立法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改后共计105条。(张寒撰稿 王操力摄影)
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5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