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3—2014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申报材料评审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27浏览次数:0

3月26日上午,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在校部楼101会议室召开校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申报材料评审会。校党委书记、精建委主任杨俊一出席会议并作讲话,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精建委副主任霍光主持会议,校精建委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杨俊一书记对2013—2014年度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各项评选工作作出指示。他指出,本次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各项评选工作是上政第一次,也是学校转轨至市教委后所开展的首次精神文明建设评选工作。当前,学校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和上海市文明单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更加紧密地对接市教委的要求,按照上级考评学校的要求和模式进行本校的考评和建设。要以此次精神文明评选工作的开展为契机,查漏补缺,以评促建。各精建委成员单位要按照评选方案的方法步骤认真评比打分,推动各项工作。要把文明创建的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霍光副书记指出,学校精建委要根据杨俊一书记提出的要求把本次精神文明建设评选工作开展好,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形成和完善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方案和机制。

会上,精建委成员就本次校级精神文明建设评选的评比工作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为做好2013—2014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评选工作,校精建委参照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有关标准,根据市教委评选上海市文明单位所设定的方法步骤,参考兄弟院校的优秀经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方案。本次评选设置了2013—2014年度上海政法学院“精神文明单位”、2013—2014年度上海政法学院“精神文明同创共建优秀单位”和2013—2014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基层文明创建特色项目”三个项目。在校级文明单位的评审中,对校级文明单位的评选设置了材料评分、展示汇报、实地走访、师生座谈等多个评审环节,并由机关党总支、保卫处、后保中心等部门分别结合党建、安全校园、健康校园等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专项评比,同时结合二级学院与职能部门互评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主要领导多次提出要求,给予指导。评选工作启动以来,各部门广泛发动师生参与评审,积极踊跃申报材料,体现了精神文明建设“一把手工程”、“人人工程”和“天天工程”的工作要求。

党委宣传部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