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第二期研修班(上海阶段)”顺利结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5浏览次数:0

6月13日晚,由中国法学会与我校共同主办,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和我校培训部共同承办的“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第二期研修班(上海阶段)”结业仪式在上海大众国际会议中心佘山厅顺利举行。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主任谷昭民先生出席了结业仪式。

结业仪式首先通过一段短片回顾了非洲学员在上海阶段参与的所有课程、考察与座谈项目,播放了部分学员的学习感受。而后,乌干达总检察院检察官瓦卡萨达•戈弗雷代表研修班全体学员交流心得体会。接着,我校经济法学院院长胡戎恩教授和研修班项目负责人祁蒙女士分别辞致,对研修班上海阶段的所有课程和考察项目进行点评。最后,谷昭民主任对本次研修班的办班背景、研修目的和未来合作构想进行总结,同时也对研修班全体学员积极向上、严谨务实的学习态度予以高度赞扬。

研修班(上海阶段)的课程共四讲,分别是我校副校长关保英教授的“中国法治精神解读”,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的“上海自贸区建设及若干法律问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的“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法律问题”,以及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的“中国法治概况”。同时,学员们还实地考察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展和建设情况,并前往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学员们表示,非常感谢中国法学会和上海政法学院的盛情邀请和精心组织,课程、考察和交流给了他们很大启发、获益匪浅,希望今后能进一步加强中非之间法律理论与实务方面的交流与协作,有更多的机会来上海取经。

6月14日上午,23名学员与我校工作人员在虹桥火车站依依惜别,返回北京继续下一阶段的课程和访问。本次研修班(上海阶段)共有来自非洲14个国家的23位学员参加,他们是由与中国法学会有密切合作的非洲法学法律组织、中国驻非洲的使馆以及非洲驻华使馆推荐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学者等。这也是上海政法学院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以来承接的各类法律人才培训班之一。(印晓慧撰稿晏晓东摄影)

 

 

上海政法学院培训部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