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9月9日,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促进中心共同主办的国际投资仲裁圆桌会议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举行,我校研究生处处长赵俊副教授、国际交流处副处长范铭超副教授参加了圆桌会议。
圆桌会议由常设仲裁法院秘书长Hugo Siblesz先生、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秘书长Christophe Bernasconi博士、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前法官Anselmo Reyes教授、复旦大学陈治东教授、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鲁明律师、美国高盖茨律师事务所台北分所合伙人黄玺麟律师作主旨演讲,由范铭超副教授主持。

圆桌会议期间,主旨演讲人就国际投资仲裁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和审理程序问题提出了各自的看法,特别对我国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以及尚未对我国生效的《海牙协议选择法院公约》对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可能存在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在自由讨论阶段,来自上海市商委、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上海市发改委、方达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官员和律师与主旨演讲人进行了广泛的对话,并对我国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充分利用双边投资条约及国际仲裁机构以解决我国两岸三地的对外投资所面临的争端解决问题提出了若干有益的建议。(范铭超 撰稿/摄影)
国际交流处
研究生处
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上海政法学院)
201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