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教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201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我校201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限报2人(人文社科类)。经个人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按照择优的原则,拟推荐周舟、张洁瑶二人作为我校201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人。
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15日。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科研处反映。联系电话:39225172;电子信箱:keyan_shupl@163.com。
附拟推荐人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学科领域 | 职称 |
1 | 交通犯罪的预防对策研究 | 周舟 | 男 | 刑法学 | 讲师 |
2 | 面向共创空间拓展的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创新机理研究 | 张洁瑶 | 女 | 创意产业经济与管理 | 讲师 |
科研处
201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