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11月26日下午,学校在校部楼107会议室召开了上海政法学院文明创建工作布置会。会议由党委宣传部部长张森年主持。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周银娥,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各部、处、办负责人出席会议。
党委宣传部部长张森年首先传达了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文明创建和中期评估的相关文件精神,提出各部门要按照《上海市高校文明单位(和谐校园)测评指标体系(上海政法学院分解指标)》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注重创建载体,打造文明创建品牌和特色项目,扎实有效地开展新一轮校级文明先进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
党委宣传部江朵介绍了文明单位(和谐校园)测评指标体系的任务分解情况,布置了2015-2016年度校级文明先进单位评比工作。
随后,与会同志就文明创建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最后,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周银娥讲话。她强调了三点:
第一、高度重视。她指出,文明创建是对学校所有工作的全面评估和检验,是全员工程,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对文明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我校连续七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并两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有深厚的创建基础。学校转制以后,文明创建相关评估指标体系有所变化,需要各学院、部门共同助力、巩固成果。
第二、明确责任。各学院、各部门要在全面了解文明单位测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明确本学院、本部门的创建任务和相关责任。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打造文明创建品牌和特色项目;同时,要查找薄弱环节,把基础工作落实、做好。
第三、全力创建。各学院、各部门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常态化,并予以高度重视。要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文明单位测评指标要求。要守住底线,不能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况。同时,突出各学院、部门的亮点与特色,有针对性地重点扶持、培育、发展特色项目和加分项目。要“顶天立地”——既要有立意和思想高度,又要接地气、有特色。希望各学院、部门能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文明创建工作,以评促建、全力以赴,全面提升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王婉妮撰稿晏晓东摄影)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