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收费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01浏览次数:0

上海政法学院收费公示


一、学年制学费

依据沪价行[2002]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l全日制普通高校学费(一般专业)5000/.学年

l全日制普通高校学费(特殊、热门专业)6500/.学年

l全日制普通高校学费(艺术类专业)10000/.学年

l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费7500/.学年

  

二、学分制学费

依据沪教委[2008]55号、沪教委财[2005]49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

每学年收费标准(元)

总学费(元)

总学分

每学分收费标准(元)

法学类

6500

26000

170

152

监狱学、国际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新闻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应用心理学、知识产权、广播电视学

5000

20000

170

117

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学、经济与金融、税收学、英语、俄语

5000

20000

178

112

专升本(法学)

6500

13000

85

152

专升本(行政管理)

5000

10000

85

117

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

10000

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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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学费具体执行:

①新生第一学年初,缴费按每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

②第二、三、四学年初,缴费=按每学年收费标准预收的学费+(上学年按学分计算应收的学费-上学年按学年收费标准预收的学费)。

③学生毕业结算学费=第四学年按学分计算的学费-第四学年初预收的学费。

三、住宿费

依据沪教委财[1998]21号、沪教委财[1999]2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l235号楼住宿费标准定为900/.学年。

l7(河东)、8(河东)、9号楼中的101D102C室住宿费标准定为800/.学年,其他房间住宿费标准定为900/.学年。

l1011号楼中的101D102D室住宿费标准定为800/.学年,其他房间住宿费标准定为900/.学年。

l其余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定为1200/.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