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下午,海问沙龙举办第41期活动,范铭超老师做题为“国际商事仲裁——从中国国内法出发”的主题报告。赵俊、王艳冰、杜雪晶、李泽、陈道银、陈颖健、杨小辉、翟新辉、刘英明、张进德、毕巍明、王卫明、刘伟伟等老师,以及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唐塘老师参加了本次沙龙。
主题报告中,范铭超老师首先指出,仲裁是诉讼外的一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是社会治理分层的必然结果。接着,范老师从“中外仲裁机构比较与选择”、“仲裁管辖权及对其异议”、“仲裁员选择的考量因素”、“仲裁程序中的互动”,以及“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执行”等五个部分,对国际商事仲裁的若干理论和实践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范老师重点论证了仲裁机构选择过程中需要考量的因素,包括文化、质量、地理和费用等。他分析了仲裁管辖权的中国法律渊源,接着用几个判例对管辖权及其异议进行了讲解。仲裁员选择中的考量因素可以分为物质因素和心理因素,前者包括仲裁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收费,后者包括文化认同和专业认同。他以几个主要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员选择为例,对仲裁员选择中的考量因素进行论证。仲裁程序的互动可以分为庭前程序、仲裁庭审程序和庭后程序等。他特别强调了仲裁庭审中若干应注意的小细节,比如资料的整理、装订和分类,庭审中尽量避免对抗的情绪等事项。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包括仲裁协议不存在或无效、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或当事人约定不符、未给予当事人适当通知而违反仲裁程序公正、违反我国政策、因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约定等因素。
主题报告之后,大家围绕仲裁地与开庭地、仲裁庭辅助人员的培养及法学教育、仲裁员的管理、仲裁与诉讼的公正性比较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时逢海问沙龙成立六周年,在回忆六年来沙龙的发展及所取得的成果之余,大家畅谈了海问沙龙未来的发展规划,就沙龙的管理、沙龙活动的形式等提出了诸多建议。(王卫明 撰稿)
科研处、校工会
201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