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本市2016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2-23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及教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6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6〕9号)要求,本市开展2016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专家遴选范围

专家主要从高层次人才比较集中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遴选,重点是两院院士、国家特聘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和上海“千人计划”专家、上海领军人才、回国(来华)定居专家、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等国家和本市重点联系专家,以及其他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专家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扎实的业务能力,具有服务基层的良好意愿,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基层的工作、生活环境。专家服务基层应经单位批准,一般不影响本职工作。

二、服务形式

(一)组织专家服务团

围绕本市、本地区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色产业等发展需要,深入了解基层中小企业、科研单位和基层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题和问题,组织对口专家组成服务团,开展课题攻关、产学研合作、技术咨询与推广、人才培养等为主要形式的短期服务活动。

(二)建设专家服务基地

根据国家、本市发展规划及战略布局和基层经济科技发展需要,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创业园区、技术示范基地、产业化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及基层科研单位、专业技术协会、农村合作组织和技术中介服务组织等设立专家服务基地。可根据基层创新发展总体需要,组织协调各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建设综合型服务基地,也可针对特定领域、特定行业、特定产业发展需要,组织协调对口专家,建设专业型、行业性专家服务基地。

专家以基地为平台组织专家进行科研成果推广转化,可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自办或合办高新技术企业,可进行技术推广、产品示范、项目合作、联合攻关,可开展决策咨询、技术培训、人才培养、中介服务,可举办科普宣传、支农支教育、巡回义诊义演、扶贫服务等公益性服务活动,还可依托基地设立项目试验田、示范推广区、产学研联盟等。

(三)对口支援服务活动

根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区域人才合作的需要,在各类区域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工作基础上,开展对口支援专家服务活动,围绕对口支援重点工作领域和重点项目,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到对口省区市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短期服务,解决技术难题、进行项目对接、联合培养人才、提供技术咨询等,进一步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申报重点

(一)支持创新创业,帮助基层解决发展难题,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专家与基层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三)加强人才培养,培养培训基层需要的“高精尖缺”专业技术人员;

(四)助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帮助基层调整结构;

(五)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服务项目。

四、上报形式及时间要求

(一)上报形式

各高校要根据各自领域和专家队伍的特点,结合已开展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研究上报2016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我处汇总后转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选取具有代表性、影响广泛的项目和基地向人社部申报。对列入人社部示范性服务项目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的,人社部将予以一定的资助。

(二)材料要求

申报高校请至东方智辰网站www.zhichen.com.cn下载安装“人社部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重点服务项目信息采集工具”和“人社部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信息采集工具”,填写完成后点击“生成报送”,生成《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重点服务项目申报表》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RPU文件,点击“打印”,打印纸质文本。

(三)填表说明

1.“申报单位”选择“上海市”

2.“组织实施单位”填写本校全称

3.“人社厅局机关”栏内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拨款开户银行”、“拨款账户名”、“拨款账号”均填写本校信息

(四)时间要求

请于2016年2月29日前,将申报项目的申请表(《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重点服务项目申请表》或《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纸质文本一式3份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求实楼303东办公室),RPU文件发送至邮箱hr5096@163.com。

联系电话:39225096

                         人事处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