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近日接市教委关于《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候选人1名。为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1.部门推荐: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相关要求,推荐1名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候选人。
2.专家评议: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部)推荐人票数排名情况,组织专家对推荐人进行评议,最终确定推荐一名候选人。
3. 公示:对专家评议确定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部门。
二、其他
各二级学院(部)于2016年5月3日(周二)下午3:00前,把推荐人选名单与主要事迹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求实楼302室),如无推荐人,请提交书面说明。以上材料须经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章。电话:39225096,邮箱:hr5096@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上海政法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