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4-15日,我校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立法与法治研究所和华东师范大学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新《立法法》实施一周年暨中国立法体制课题学术研讨会”,在我校法学楼B1召开。来自全国十余所高校、机构和企业的三十余名法学专家学者参加。会议由我校立法与法治研究所所长胡戎恩教授、华东师范大学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陈俊教授、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保民教授主持。

本次会议恰逢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实施一周年。在此背景下,与会嘉宾、师生围绕立法体制中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现状与改进方向状及“中国立法体制”课题研究阶段成果展开了深入务实的交流。
我校副校长关保英教授在开幕式上致欢迎辞,并作了主题发言。关保英教授指出,在现代立法权日益多元化的格局下,一些与时代脱节的法规对国家法治具有极大的破坏作用。我国立法机关应积极行使对这些法规进行处置的权力。
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对上海政法学院与华东师范大学继2015年成功举办“立法法修订和立法新思维”研讨会后,再次联合举办全国范围立法学界的高端学术会议表示祝贺,并结合上海立法研究现状作了主旨发言。
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殷啸虎教授对立法技术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他指出,立法程序应由人大作为主导,立法听取媒体、社会各界意见不能“走过头”。
上海市立法研究所副所长郑辉针对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间不一致、不协调、不可操作等问题进行探讨。他强调,立法应当坚持党的领导,积极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他还就授权立法、设的区市的立法权、立法备案审查等方面问题进行了交流。
上海政法学院立法研究所所长胡戎恩教授建议,应当加强领导干部制度的法治化建设,促进执政党党内法规的完善。他还指出,人大主导立法不等于人大做立法起草者,也不是人大常委会主导立法,人大应当以社会名义、出于社会公益的目标,将立法精神与宪法规定相结合;执政党、政府、决策部门应当不断完善国家治理制度,立法应当正面反映民众需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力宇教授、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保民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张志军、西南大学法学院姚茂斌教授、华东师范大学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陈俊教授、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周望副教授等十余人分别对科学立法、立法工作缺失的改进、权力机关立法与行政机关立法之间等现实问题阐述了各自的观点。

在点评、自由讨论环节,学者、师生各抒己见,对主旨发言人的观点提出了自己的解读和思考,并积极进行交流,呈现出精彩的学术交锋,现场气氛热烈活跃。(陈磊 撰稿、摄影)
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立法与法治研究所
经济法学院
2016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