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长王牧先生应邀为我校师生讲座。讲座在求实楼5楼视频会议室举行,由科研处主办,由刑事司法学院岳平教授主持,部分教师和100余名研究生到场聆听了本次讲座。

讲座主题为“有关法学方法论的问题”,演讲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首先,王牧教授介绍了方法论的概念,并引出了法学方法论。他认为,社会科学方法包括法学方法,就是用来认识对象的理论本身。王牧教授认为,刑法学存在的目的就是认识刑法规范,以便刑法的准确适用。有时,社会学科的对象本身是需要加以明确,因此,在理论研究中,目的往往是确定对象的根据。所以,要运用认识论,明确对象,然后再选择研究对象的方法,这就导致了方法论与认识论的重叠。方法论与世界观的统一,也决定了对象是什么就用什么方法。其次,王牧教授对法学方法论做了总结:一、目的是社会科学最基本的方法;二、解释是法学最重要的方法;三、研究的对象是什么,就用什么方法;四、社会科学的对象是复杂的;五、论域是社会科学最重要的方法。最后,王牧教授介绍了犯罪学概念的相关问题,提出了“犯罪原因能不能建立起一个学科”这一问题,并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岳平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评论,岳教授指出,王牧先生的演讲理论深入、富有思想,对我们法学方法论的学习大有裨益,期望王牧先生以后能多来我校进行学术指导。
科研处
2016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