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育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23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中心:

近日接关于《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2016年“上海市育才奖”候选人2名。为做好相关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程序

1.部门推荐:各二级学院、部、处、办、中心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附件1)相关要求,在全校范围内推荐2016年“上海市育才奖”候选人2名。

2.评审评议:学校评审小组根据各相关部门推荐情况,对推荐人进行评议,确定我校2016年“上海市育才奖”候选人2名。

3.公示:对评审小组评议确定拟推荐的候选人于我校校园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4.上报:公示无异议,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后,上报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其他

各相关部门须于2016525日(周三)下午3:00前,把《2016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名册》(附件3)与《2016年“上海市育才奖”申报表》(附件4)纸质版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求实楼302室),电子版发至hr5096@163.com;如无推荐人,请提交书面回复。以上材料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章。

联系电话:39225096

附件:

1.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doc

2.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市育才奖”候选人评选实施细则.docx

3附件3:2016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名册.docx

4.附件4:2016年“上海市育才奖”申报表.doc

上海政法学院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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