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即将离开母校,毕业教育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为了更加顺利有序地开展毕业教育工作,教育引导毕业生以昂扬自信的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走出校园、进入社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方向,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工作。让毕业生牢记母校和师长的嘱托,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奋斗。教育引导毕业生传承和发扬上政人“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园文化,增强爱校荣校、建功立业、服务社会的责任感。
二、教育主题
以“感恩·逐梦·启航——野马浜的青春梦”为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回顾大学四年生活为主线,教育引导毕业生感恩母校培育,树立远大理想,畅叙师生情谊,启航报效祖国,畅享美好明天。
三、教育内容
坚持以“文化育人,围绕主题、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毕业教育工作。主要教育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毕业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存高远,将个人建功立业的志向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相结合,报效祖国,服务人民,责任以行。
(二)爱校荣校教育。大学四年是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关键时期,期间离不开学校的培育、老师的教导和同学的帮助,要教育毕业生饮水思源,心怀感恩,以母校为荣,为母校争光。
(三)诚信守法教育。加强毕业生诚信教育,结合毕业贷款学生的还贷工作、就业签约、毕业考试等,引导学生做一名有责任感、有担当的青年人;加强守法教育,进一步增强毕业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用法。
(四)就业创业教育。教育毕业生正确认识当前就业形势,引导毕业生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就业观念。对暂未落实单位的学生,要引导其理性定位、恰当预期、调整心态,主动就业;积极鼓励毕业生参加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应征入伍等基层就业项目,到基层人民群众中去建功立业,让青春之花绽放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
(五)职业素养教育。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是人生重要转折期,要教育毕业生自觉树立敬业勤奋、踏实肯干,“甘愿吃苦而绝不叫苦”的精神;要引导毕业生充分做好就职准备,努力提高自身职业素养;教育毕业生自觉树立廉政意识,洁身自好、廉洁从业,努力提高自身抵御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能力。
(六)安全文明教育。安全稳定是开展所有工作的基础,要教育引导毕业生自觉树立安全稳定意识,遵守校规校纪,爱护母校的一草一木,杜绝一切不文明现象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大力倡导文明离校之风,引导毕业生开展文明有序、格调高雅的毕业纪念活动,为母校和谐稳定及校园建设增光添色。
四、时间安排
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30日。
五、教育对象(共计2441人)
(一)2013级高职
(二)2014级专升本学生
(三)2012级本科
六、教育活动
坚持以“学校主导、学院统筹、班级实施,线上与线下互动、大型与小型活动相结合”为原则开展毕业教育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毕业典礼。为庆祝2016届同学顺利毕业、表彰先进,学校将隆重举行2016届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同时欢迎毕业生家长、亲朋好友作为嘉宾参加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共同见证和纪念人生重要时刻,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负责部门:校办、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各学院)
(二)温情送别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条幅、电子信息屏、网页等宣传媒体,组织毕业生联欢晚会、师生午茶会、西部基层就业毕业生座谈会等欢送活动,营造浓厚的惜别氛围;学院领导、辅导员要走访毕业生宿舍,关注毕业生需求,为毕业生提供服务,使毕业生感受到学校的温馨、老师的关怀、同学的情谊,进一步增加对母校的留恋和热爱,将母校看作是自己难舍的家园。党员学生、班团干部应在离校过程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醒同学遵守纪律,文明离校。倡议每位毕业生临行前在清洁整理好寝室的同时,留一封信给未来的学弟、学妹,体现出校友的人文情怀。
(三)设立“校友联络员”。在学生毕业之后,为加强毕业生离校后与母校的联系,架起毕业生和母校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学校合作发展处将选拔、聘任部分优秀毕业生作为2016届毕业生“校友联络人”,并颁发相应荣誉证书。(负责部门:宣传部、学工部、团委、招就办、合作发展处)
(四)易班毕业季活动。第一,“上海政法学院-上政易班”微信公众平台毕业季系列推送,推送毕业纪念照以及毕业话题。第二,易班网“把爱留下”,通过应用插件,开展毕业生以物换物活动,在促进资源重复利用的同时也发扬环保理念。第三,制作毕业心愿墙留言区。开设易班网社区版块,鼓励学生说出自己毕业心愿。第四,微信平台索取定制毕业礼物。第五,“易生有你”师生联谊会。(负责部门:学工部、各学院)
(五)爱心捐赠活动。在毕业生中开展“献一份爱心,留一缕回忆”捐书捐物活动,倡导毕业生将用过的带不走的书籍、服装等学习资料和生活用品无偿捐赠给学弟、学妹,由学校“爱心屋”负责接收、整理,发放,优先供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捐赠预约请联系“爱心屋”02139226502。建议各学院组织团学干部将毕业生无法带走的自行车集中存放,并在9月开学后赠送给困难学生。(负责部门:学工部、各学院)
(六)毕业征文活动。开展主题为“青春印记——我的毕业礼”征文活动,题材不限。学生是大学的主人,四年大学学习生活会有很多感悟和体会,既有关于奋斗、友谊和爱情的青春故事,也有很多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好建议,可以通过给学弟学妹的建议、给老师的一封信等形式展现,来稿请投毕业生专用邮箱:szbiyesheng@163.com。所有稿件经专家筛选后,将择优刊登在上海政法学院校报上。(负责部门:学工部、宣传部、校团委、各学院)
(七)廉洁教育活动。各学院应集中进行一次以“大学最后一节党课”为题的毕业生党员教育活动,对毕业班党员进行“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教育,让每一个毕业生党员都能自觉做到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各学院还应以报告会、党团活动、主题班会、影视、图片巡展等多种方式在毕业生中广泛开展“敬廉崇洁,自省自律,见贤思齐”廉洁教育系列活动,教育引导毕业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部门:各学院、学工部、组织部)
(八)诚信教育活动。各学院结合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信用助人”征信知识宣传及诚信教育活动。以《给贷款毕业生一封信》的形式,友情提示学生树立诚信意识,信守合约、及时还款,降低贷款违约率,为学弟、学妹树立诚信还款的榜样,为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创造良好的借贷环境。(负责部门:各学院)
(九)就业促进活动。开展“披荆斩棘—我的求职故事”座谈活动,激发未就业同学的求职信心,拓宽求职思路,增长求职技巧。通过工作坊、与已签约同学座谈、少数民族毕业生座谈会、推荐参加网上招聘会等交流就业信息、沟通面试技巧,帮助毕业生实现就业。开展“基层就业代偿”政策宣讲会,详细解读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政策,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工作。对有创业愿望,且具备一定基础的毕业生,积极提供支持,帮助其实现创业梦想。(负责部门:招就办、学工部、各学院)
七、离校工作
(一)毕业生离校工作。详见附件:上海政法学院2016年毕业离校工作具体任务分解表。(负责部门:学生处、团委、图书馆、计财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各学院)
(二)毕业集体照拍摄。学校不统一组织毕业照拍摄和租借服装,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负责部门:各学院)
(三)毕业鉴定及毕业生档案。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进行班组鉴定。根据“档案目次”所列项目以及档案归档要求整理材料,归入学生档案。各学院需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将学生档案移交学工部学生事务中心,归档材料须与“档案目次”相符,凡签名、盖章处均须仔细核对无误。(负责部门:各学院、学工部)
(四)毕业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迁移。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在毕业后应全部转出。根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及时做好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负责部门:组织部、学工部和各学院)
(五)未落沪外省市毕业生的户籍迁移。根据保卫处《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保卫处给各学院发放毕业生户口迁移问询表,各学院将征询意愿后反馈至保卫处,由保卫处按照相关程序到夏阳派出所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负责部门:保卫处、各学院)
(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作发放。教务处在6月14日前完成毕业生成绩大表制作;6月25日前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决定学位授予;6月28日前完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作。(负责部门:教务处、各学院)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毕业教育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毕业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毕业教育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群体特征明显,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制定详细的落实措施,周详考虑各种因素,在总结以往毕业教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三)通力协作,分工负责。学工系统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责,努力使我校毕业教育工作顺利开展,使我校广大毕业生能够满怀信心、斗志昂扬的迈向人生的新征程。毕业教育工作结束后,学校及各学院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将作为学校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进行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注重宣传,务求实效。各学院及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对教育活动中优秀的做法、先进事迹加强宣传,扩大教育活动的影响力与辐射面,形成良好氛围,确保教育效果。
九、工作总结及材料报送
各学院要认真分析2016届毕业生的特点、面临的形势及所将发生各种安全稳定隐患,着力加强特殊学生群体的思想引导和服务工作,要充实教育内容,创新途径载体,确保教育效果。毕业生离校工作结束以后,各学院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纸质和电子版一式两份),于2016年7月5日前交至学工部综合事务科。
上海政法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上海政法学院2016年毕业离校工作具体任务分解表
离校工作 | 具体工作安排 | 落实部门 | 时间节点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毕业生离校工作 | 1.学生处在5月10日前在校园网发布公告:《2016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通知》,离校手续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办理,办理时间为:5月16日至6月24日。涉及部门:团委、计财处、图书馆、学生处社区、二级学院、后勤保障处和保卫处。 | 学生处 | 5月10日 | 印晓慧 | 39225597 |
2.毕业生团员持团员证去团委办理相关手续,团委为毕业生办理团员关系迁移后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办理离校手续; | 团委 (学生活动中心310) | 5-6月 | 孙留华 | 39225579
| |
3.毕业生搬离宿舍后,至所在宿舍楼值班员处,办理离校手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以直接到社区管委会办公室提交住宿延长申请,住宿时间最多可延长到7月8日。学生处社区办理退宿手续后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办理离校手续。 | 学生处社区 | 5-6月 | 张宏辉 | 39226502 | |
4.图书馆在5月10日前在校园网发布公告,《关于请2016届毕业生及时办理图书归还手续的提示》。自6月10日起,毕业生一卡通关闭借书功能,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阅图书的,可以前往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图书馆每周二向学生处提交一份已还清图书学生名单,以便学生处导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后办理离校手续。 | 图书馆
| 5-6月 | 李达 | 39227758 | |
5.计财处确认毕业生学费、住宿费缴纳情况,收取图书遗失和宿具损坏的赔偿费用,确认毕业生无欠费后,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办理离校手续。 | 计财处 | 5-6月 | 王凯 | 39225089 | |
6.在团委、社区、图书馆和计财处已确认离校的学生,二级学院应收回学生有关证件,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学院审核,之后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办理离校手续。 | 各学院
| 5-6月 | 学工负责人 带班辅导员 | ||
7.后勤保障中心负责学生寝室物品赔偿价格的核定,提供《宿具损坏赔偿维修标准》。 | 后勤保障处 | 5-6月 | 曹永兴 | 39225213 | |
8.保卫处负责毕业生离校车辆管理、安保工作,做好毕业生行李物品出门证明工作。 | 保卫处 | 5-6月 | 陈海龙 | 39226651 | |
集体照拍摄 | 学校不统一组织毕业照拍摄和租借服装,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 各学院 | 5-6月 | 学工负责人 | |
毕业鉴定、毕业生档案 | 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进行班组鉴定。根据“档案目次”所列项目以及档案归档要求整理材料,归入学生档案。各学院需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将学生档案移交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归档材料须与“档案目次”相符,凡签名、盖章处均须仔细核对无误。 | 各学院 学生处 | 6月30日 | 学工负责人 顾佩芳 |
39225523 |
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迁移 | 1.组织部5月10日前在校园网发布公告:《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的通知》; 2.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办理组织关系迁出手续。 | 各学院 组织部 学工部 | 5-6月 | 学工负责人 胡爱军 印晓慧 |
39225150 39225597 |
未落沪外省市毕业生的户籍迁移 | 1.保卫处5月10日前在校园网发布公告:《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同时将毕业生户口迁移问询表发各学院; 2.各学院按照保卫处通知要求,在5月17日前将户口迁移问询表反馈回保卫处; 3.保卫处6月下旬左右统一办理好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并发至各学院。 | 保卫处 各学院 | 5-6月 | 谢颖杰 学工负责人 | 39225072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作发放 | 1.6月14日前完成毕业生成绩大表制作; 2.6月25日前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决定学位授予; 3.6月28日前完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作。 | 教务处 各学院 | 6月 | 游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