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1月,建立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隶属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由上海市司法局管理。
1985年11月,成立上海法律专科学校,与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1992年4月,上海法律专科学校更名为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
1993年4月,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与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更名为上海大学法学院,并与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同年开始招收普通本科生。
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同时撤销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建制;上海政法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2008年6月,上海市司法局决定上海市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
2014年11月,上海政法学院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