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09浏览次数:0

 

 

198411月,建立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隶属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由上海市司法局管理。

198511月,成立上海法律专科学校,与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19924月,上海法律专科学校更名为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

19934月,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与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更名为上海大学法学院,并与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同年开始招收普通本科生。

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2004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同时撤销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建制;上海政法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20086月,上海市司法局决定上海市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

201411月,上海政法学院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