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政法学院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15浏览次数:222

  

关于调整上海政法学院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为了加强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经2016年第24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学校决定调整上海政法学院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刘晓红

成员:吴强、周银娥、关保英、胡继灵、潘牧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办公室。

主任:周银娥

成员:高志刚(党办、校办)、周毅(工会)、石其宝(发规处)、张远新(科研处)、赵俊(研究生处)、刘志强(学生处)、张军(招生就业办)、叶玮(计财处)、凌斌(资产处)、杨田宏(信息办)、邓骏(监察室)、刘伟伟(宣传部)、韩同兰(人事处)、陈风光(教务处)

以上组成人员实行席位制,随职务变化自然调整。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校的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政法学院

   201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