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03浏览次数:0

我校2016级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新生于9月3、4日入学报到,标志着今年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结束。

盘点今年招生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的各项方针、政策下,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和广大师生的关心、参与、支持下,学校致力于建立公平公正、科学有序的招生录取环境,努力提升招生工作的社会满意度,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生源数量充足,生源质量进一步提升,为学校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学风建设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根据招生综合改革的发展趋势,围绕服务人才培养需要,提高生源质量的目标,做好总体设计,加强招生宣传,优化招生结构,提升招生层次,构建特色亮点,深化招生改革工作。

回顾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主要特点简述如下:

第一,招生类型多,时间跨度大。招生类型多:从时间顺序来讲,包括春季招生、政法干警班、专升本、插班生、港澳台及华侨招生、提前批、艺术类、普通本科批、高职高专批等九种类型;从具体招生录取内容和要求来看,则达到十四种类型。时间跨度大:春季招生从2015年10月即开始启动,秋季录取工作至今年8月中旬结束,时间长达十个月。因此,招生录取工作时间长、任务重、类型多、要求高、统一考试与自主测试相结合的人才选拔方式等特征,已成为我校今后招生工作的新常态。

第二,“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程度继续提高,招生方案总体得到优化。

在招生方案总体设计中,根据招生综合改革的发展趋势,围绕服务人才培养需要,提高生源质量的目标,招生就业办依托并服务于教务部门、二级学院的人才培养要求,相互之间紧密联系、加强协调、协同创新,根据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就业方向,招生工作在“有变、有不变”的原则下,今年进一步突出了加强针对性、精细化的特点。如,针对春季招生的组织实施、新增的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新增的“法学专业(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招生等方面,均体现了加强协同、相互配合、共同提升质量的努力方向。又如,为配合学校“十三五规划”关于开展“优质生源计划”和“创新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新增的“法学专业(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对培养方案和外语水平提出了新举措。迄今,我校已有五个卓越人才培养创新试点班面向上海和全国部分省市招生,有十个本科专业(或专业方向)对外语口语或单科成绩提出了要求。

第三,迎接高考改革挑战,生源质量进一步提升。

今年,随着新高考改革方案部分举措的实施,尤其是上海市取消了一本二本批次招生录取的方式,使今年招生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不可测的因素。

最终录取结果显示,无论是春季招生,还是秋季招生,无论是本市招生,还是外省市招生,无论是插班生、提前批、普通本科、少数民族预科,还是高职招生,生源质量较往年进一步提升。如,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来自市、区重点中学的比例达到92%,均高于2015年我校春季招生和秋季招生的重点中学比例;又如,我校在上海市的提前批本科、普通批本科、高职录取分数线均较往年稳中有升,本科招生中我校文科最高分达到469分,理科最高分达到479分。学校面向安徽、山东、河南等一本批次招生已达到十九个省份,一本批次生源充足,大部分省份录取分数线较去年继续明显上升,绝大多数一本批次招生省份的录取线超出当地一本线20-84分之间。其中,我校一本批次录取率和外省市本科各批次超当地一本线总人数继续较大提升。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