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第三教代会暨工代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政法学院第三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举行。本次大会的主题是:凝心聚力服务“十三五”、建功立业推动新发展。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15年学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了《上海政法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审议了《上海政法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审议了学校2015年财务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工会2015年经费审查报告;听取了第三届教代会提案工作说明。
会议认为,学校工作报告总结了2015年学校在谋划发展、依法治校、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合作交流、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分析了2016年学校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明确了2016年在落实教学改革、加强学科建设、推进合力育人、深化两级管理、优化服务保障等方面的任务举措。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全面客观,提出工作举措切实可行。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在校党委的领导、校行政的支持和全校各级工会干部以及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教代会发挥了一定的民主管理的作用,工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同时还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今后五年工会工作的目标思路和主要任务切合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具有务实性和创新性。
会议认为,学校2015年财务工作报告和工会2015年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客观全面,2015年度学校财务整体运行状况良好,各项经费使用合规合理,经费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进一步提升,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校工会经费的使用面向全体工会会员,惠及民生。各项经费使用记录明晰、规范合理、公开透明。
会议认为,《上海政法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对未来五年学校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的研判具有前瞻性,是“十三五”时期学校科学发展的行动纲领和指南,代表们表示赞同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大会期间,代表们提出了许多有质量的提案,对学校的改革发展和进一步维护教职工权益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广大教职工爱校、荣校、兴校的强烈责任感与使命感。会后,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尽快梳理代表们提出的提案,提交并监督学校有关部门加以处理。
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我们相信,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在上级工会和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行政的支持、全体工会干部的共同努力和全校教职工的积极参与下,一定能开创我校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本次大会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大会强调,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各级党组织要继续关心、支持教代会的工作,代表们要积极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教代会工作的实效。工会要按照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和服务性,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办会,增强服务能力,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创造活力,凝聚全校教职工为实现学校事业“十三五”新发展建功立业。
大会号召,学校全体教职工要以本次大会为新起点,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求真务实,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高水平政法大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