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高职学院招生与管理工作调整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31浏览次数:0

上海政法学院高职学院招生与管理工作调整方案

沪政院规[2016]22320161025日印发

  

我校高职学院成立于2007年,2012年正式独立运行,现有7名教职员工,在校学生244人。高职学院成立以来,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了数千名优秀学生。近年来,考虑到《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年)》以及《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等规划对高职教育的布局与发展做出了调整,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高职学院招生与管理工作调整方案。

一、高职学院招生与管理工作调整的背景

(一)从优化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上,要求适度降低专科层次人才培养比例

《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年)》明确要求:“着眼于提升劳动力人口整体素质和受教育水平,适度提高上海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层次结构重心……适度扩大本科生规模,基本稳定本科生比例;适度减少专科生规模。”“优化法学类高校的人才培养层次和结构。扩大法学类院校研究生培养规模,重点加强高水平的法学类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适度增设专业硕士点,降低专科层次人才培养比例”在《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中,强调支持专门的高职院校培养应用型高职学生,而且法学专业也并非重点发展的专业大类。

(二)从就业竞争力上,法学专业高职学生优势不够

法学专业高职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主要受制于社会因素。毕业生的供需矛盾是影响毕业生就业的一个很大的社会因素,随着法学专业越来越成为一个热门的专业,报考人数在逐年上涨,相对的就业压力也在攀升,人才过多导致市场的饱和,是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难得一个主要方面。目前法学专业的本科院校 840 多所,独立学院 340 多个,基本上现在的每个大学都开设有这个专业,而且在专业内算是比较热门的专业,导致很多高校开设这个专业,除了本科院校外,大量的专科院校也都开设了这个专业,而且现在的法学专业自考、成人学习、函授、夜校、网络等最为热门的就是这个专业,所以人数规模相当之大。用人单位的选材要求高,很多公司都要求应聘的人才都是通过司法考试或者是研究生学历,这直接就把专科生排除在外,或者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有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快速的融入的工作之中。由此可见,法学专业就业压力是非常大的,高职学生的就业优势不够。

(三)从我校实际情况出发,继续发展高职教育的优势不够

根据《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高职教育发展思路是:“构建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产教深度融合、纵向衔接、横向贯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结构合理、功能多样、覆盖城乡学龄青年和全体劳动者、贯穿从学习到工作各阶段、满足多样化和差异化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可以说,如果要满足上述办学要求,我校需要完善的高职专业实验实训条件和大量的实务型师资做保障。目前,我校构建适合高职专业培养的实验实训体系不具备规模优势,而且学校的生师比指标处于高位运行,已经超过教育部为高校划定的生师比的合格线(18.00)。为此,我校也需要进行招生结构的调整,压缩高职专业等层次的招生规模,重点做好本科以上层次的人才培养工作。

二、高职学院招生与管理工作调整的原则

1.保持人才培养工作的连续性。我校现有高职学院学生招生录取是以“高职学院”二级机构招录的,如果全部调整,虽然大部分学生理解支持,但少数学生如果有情绪,加上学生管理人员的调整的影响,会给学校稳定工作带来一定风险,为此,方案尽量延续“高职学院”承担学生管理工作的格局。

2.管理人员稳定过渡。高职学院建立之初,承担了司法学校人员调整的安置工作,很多工作人员近几年将陆续退休,如果在高职学院继续工作,有利于管理人员的稳定过渡。其他辅导员也在大部分学生毕业后,陆续调整至其他岗位,尽量保证现有培养工作的稳定性。

三、高职学院招生与管理工作调整的具体安排

1招生安排:2017年起,我校高职学院专业停止招生。根据《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年)》要求,上海市要进一步降低专科层次人才培养比例,我校继续支持高职办学已不具备政策优势。1024日,经第34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自2017年起,我校高职学院高职专业停止招生。

2高职学院机构与教学安排:在现有高职学生培养期间,学院现有学生培养工作由高职学院继续承担,学生的教学管理按照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原有参军退役返校学生编入现有高职专业继续学习。20197月以后,如有高职专业学生留降级、个别学生延期毕业等情况,可选修相近课程并认定其学分,由教务处教务科承担后续管理工作。

3高职学院干部与工作人员安排:为了使高职学院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组织部建议高职学院保留正处级岗位一个,该岗位干部待高职学院完成现有学生培养任务后另行安排。经发展规划处、人事处与高职学院商定,现有一般工作人员6人的安排情况如下:

张倩:目前病休,病休结束后调出;

马莎莎:承担现有学生管理工作至20187月,届时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调出;

朱清德:承担现有工作至20175月退休,

陈亭:承担现有工作至201711月退休;

高捷:承担现有工作至20186月退休;

姚远:承担现有工作,拟于20193月办理病退。

4其他条线工作安排:学生党建、共青团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未来发展,有关党建、学生工作、团学等条线工作,在高职学院存续期间,由高职学院继续承担,并统一安排相关工作,确保高职学院人才培养工作顺利进行。

5、人才培养工作安排: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办、团委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职学院学生培养工作,要形成一套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现有学生的培养质量,巩固并不断强化培养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