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刘晓红教授出席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新闻发布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12浏览次数:0

    11月11日,“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及颁奖礼”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

该活动由全国普法办、司法部、中央电视台主办,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大力支持下,由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具体承办。新闻发布会上,来自各部委的领导、本届年度法治人物评审委员会委员代表以及四十多家在京媒体,共同见证了这振奋人心的一幕。


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以“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为主题,推选出了25组候选人。在他们身上,有着对法治原则的坚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寻求,更有着温暖的、贴近人心的一面。

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将紧扣“弘扬宪法的精神、传递法治的力量”这一永恒主题,从不同角度展现和诠释在2016中国法治进程中砥砺前行的代表,聚焦在平凡的岗位上“接地气、敢担当”基层法律工作者。

他们当中,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群众利益的忠诚卫士——攻克电信诈骗案、为百姓挽回经济损失的刑警、反电信网络诈骗专家韦健;抵制“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法官楷模黄志丽;让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法医高手刘良;也有那些帮助他人、无私忘我的法律工作者和民间法治人物——赴西藏、新疆进行法律援助的律师伉俪陈贤、曹旭;关爱儿童、服务百姓的律师志愿者吕琰;向污染企业宣战的公益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义务坚持11年、推动陈满案平反的程世蓉等等。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法律如何镌刻进平实的生活,又是如何一次次书写了传奇。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主办方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李志路、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总监王广令进行了致辞。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副总监童宁,对本届颁奖礼活动的整体设计做了说明。他分别就年度法治人物评选的重大意义、评选的运行方式及评审委员会的选择标准等问题进行了介绍和阐述。来自中央政法委宣教室主任查庆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梁鹰、最高人民法院的叶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肖卓在新闻发布会上就各自推荐的人物向媒体做了详细的介绍。评审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教授、腾讯副总裁谢呼等应邀出席活动并讲话。

刘晓红高度评价了法治人物评选,认为该活动在宪法精神的指引下,彰显了基层法治的力量。

首先,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本身就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活动。每年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通过央视这个强大的电视平台举办年度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向全国乃至全球传播法治的声音、法治的力量,无疑是一次受众广、影响广的法治宣传活动,对贯彻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具有重要的宣示意义。

其次,面向基层的法治人物评选很好地诠释了法治的本义。实行法治要有崇法、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深厚土壤和社会基础。只有真正让法律信仰、法律意识、法律习惯渗透到每个人的内心和社会的每个角落,法治才能扎下根来,法治中国才能最终实现。法治人物评选将镜头聚焦社会基层,讲述老百姓身边的法治人物和法治故事,展示基层的法治力量和法治的基层力量,体现了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

再次,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年度小结。评选活动以对法治的推动力、影响力和引领力为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选取的典型法治人物、法治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本年度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体现了本年度我国法治建设的成果。如果我们梳理一下十几年来这些代表性人物、标志性事件,就可以大致理清我国法治进程的一些重要节点,把握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路径。更进一步来说,甚至可以通过分析研究这些人物和事件,探索背后存在的一些规律性东西,进而改进和完善我国法治建设的政策策略和制度措施。

最后,祝愿年度法治人物的星光汇聚成我们社会的法治阳光,照亮我们每个人的内心和我们前行的脚步。

“CCTV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历经16年的成长,已经成为了中央电视台乃至中国宪法宣传节目的第一品牌。“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将于12月4日晚间黄金时段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社会与法频道(CCTV-12)播出。

(部分内容引自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微信公众号)

 

附:2016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新闻发布会视频链接

http://news.cctv.com/special/ndfzrw2016/fbh/

http://v.qq.com/live/p/topic/16973/review.html?from=timeline



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