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与上海政法学院合作框协议签约仪式在学校综合研究中心举行。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俞秋玮、副院长侯丹华,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周银娥及双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了仪式。
签约仪式前,在交流座谈阶段,俞秋玮介绍了上海法院系统的司法改革情况和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近况。她表示,《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提出“将铁路运输法院改造为跨行政区划法院”,在这一指导方针下,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在跨行政性区划案件的调解、受理、审判等各个阶段都可能会面临一些需探索研究的新问题,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愿与上海政法学院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与联动机制。
刘晓红对俞秋玮一行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在听取俞秋玮的介绍后,她首先对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表示感谢并简要介绍了学校历史沿革和发展近况,并表达了通过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参与到推进司法改革、完善上海法院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中的愿望。

座谈结束后,双方领导共同在“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合作框协议”上签字,并为“上海政法学院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及“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理论培训基地”揭牌。
根据框架协议,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与上海政法学院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法院审判和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更加积极有效的交流合作机制。在机制方面,将共同建立校院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理论专家与实务部门的交流探讨机制及师生法制志愿服务实践吸纳机制。在队伍建设方面,将共同建设具有强烈责任心的师生法制志愿服务队伍及通达实务与理论的实践教学“双师”队伍。在预期成果方面,通过双方努力,将合作建立具有辐射和扩散功能的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实践教学研究基地、志愿服务基地及精神文明共建共享基地。

仪式结束后,刘晓红、周银娥等陪同铁路运输法院领导一行实地参观了学校图文信息中心、法律学院模拟法庭及上合基地建设现场。(撰稿:蒋存耀 摄影:杨铠)
学校办公室、合作发展处
2016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