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下金融创新与安全法律论坛”在我校召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22浏览次数:0

    “‘一带一路'战略下金融创新与安全法律论坛”于11月19日上午,在上海政法学院综合研究中心101会议室举行。本次论坛由上海政法学院金融法高原学科、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和上海市律师协会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主办。本次会议有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浦东干部学院、香港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宁夏大学、锦江集团、上海建工集团、上海电气集团、俄罗斯Orient Partners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50多位专家、学者和律师参加。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教授在致辞中指出,金融服务对于“一带一路”战略非常重要,在金融创新的同时,还会涉及到金融风险防范的问题。无论是对于法律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金融创新和安全都是一个必须深入探讨的问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表示,在“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层面,我们希望能够输出规则,促进一些区域组织的建立以及区域性规则的建立,利用规则保护我们中国投资者的利益。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周仲飞教授指出,“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目的之一即实现人民币的国际化,通过“一带一路”实现人民币国际化需要具体的法律研究。当然,还需要在沿线国家设立一个金融机构,中国在此过程中需要掌握制定标准的话语权。

本次论坛以“‘一带一路’战略下金融创新与安全法律”为主题,对中国企业走出去所遇到的融资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上海合作组织的金融合作法律制度、上合组织开发银行法律制度的构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负责人盛红生教授在闭幕辞中,感谢与会领导和专家对于本论坛的议题提出的许多具有启发性与创新性的建议。这些建议将为“一带一路”未来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齐萌撰稿 孔越摄影)



国际法学院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