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工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20浏览次数:0

校工会办公室是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1.在主席主持下协调、组织、指导各二级工会开展工作,执行工会工作计划。

2.协助主席经常联络各委员和二级工会,了解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开展组织检查、交流和总结等工作。

3.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主席和有关部门汇报、反映。

4.对工会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做好协办与监督工作。

5.协助主席做好工会成员之间日常工作的协调与联系,做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和各项活动。

6.做好工会组织关系的接转,发展新会员和填发会员证等组织工作。

7.做好工会各种会议的准备及记录工作。

8.及时办理公文的批发、呈转和催办,做好文件、资料和会员登记表等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9.做好内外的联系和接待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及时地给以答复和处理。

10.做好工会信息报道工作,更新工会网页及时反映工会工作动态。同时,积极向上级工会提供各种及时的、有质量的信息。

11.运用现代科技与手段,努力实现办公自动化。

12.完成工会委员会和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日常工作及交办工作。

工会办公室工作职责经20161215日上海政法学院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