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党政工作要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2浏览次数:0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之年,也是学校深化改革、内涵发展的攻坚之年。经党委认真研究,确定2017年为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年”201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在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的基础上,狠抓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力争各方面工作取得更大进展,推进学校发展事业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以实施激励计划为抓手,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1.以突出教学中心地位为导向,全面推进激励计划实施。一是制定教师激励计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落实二级学院管理责任和教师教学责任;二是建立激励计划工作督查与反馈机制,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固化激励计划实施成果;三是强化课堂主渠道育人功能,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探索专业课融入思政教育的方式方法,形成各类课程和思政课同向同行、协同育人局面;四是继续强化教学基本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并落实教师教学工作量改革方案,促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探索夏季实践教学短学期教学改革;五是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和上海市教学成果奖,力争实现新的突破。(教务处、质管办、二级学院、计算机教学部、体育部)

2.以专业自主评估为手段,大力推进本科专业建设。一是组织开展法学类本科专业自主评估,着力打造若干个应用型示范本科专业,认真做好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准备工作;二是完善学校教学工作考核办法,逐步建立以审核评估指标为导向的教学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推进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工作;三是持续推进第三方评价,初步构建以在校生培养全程跟踪评价、毕业生培养质量(短期、中期)评价、教师专业发展评价为主体的第三方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四是对照本科教学评估指标,加大图书资料采购力度,加强上合组织培训基地、“一带一路”等特色文献资源建设。(质管办、教务处、图书馆、二级学院)

3.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一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并实施研究生二级管理实施方案,探索构建将硕士学位点学科专业建设与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挂钩的合理机制;二是制定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第二期课程建设,完善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监控体系;三是圆满完成2017研究生招生入学工作,积极做好博士点规划和新增硕士点的准备工作,力争除法学之外的其他学科实现学位点的突破。(研究生处、相关二级学院)

4.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为保障,推进培训基地快速发展。一是探索具有上政特色的新型管理模式,确保培训基地正常运行;二是加强各方面的沟通联系,举办培训基地落成典礼,进一步扩大培训基地影响力和辐射效应;三是高质量完成中央各部委及上海市相关部门委托的培训任务,进一步拓展培训基地功能,在人才培养、智库研究、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四是积极争取培训基地纳入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在财政经费、用人机制、国际交流等方面获得政策支持。(培训基地)

二、以优化体制机制为支撑,着力提升学科建设质量

5.以加强绩效管理为重点,推进高原学科建设。一是对照建设任务书和上海市高峰高原绩效指标,建立经费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全职高端人才引进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中期建设目标;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紧密对接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加强决策咨询和应用研究,争取获批国家和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高校智库等政策或项目支持;三是做好下一轮高峰高原学科的申报准备工作,争取高原学科建设实现新的突破。(发规处、相关二级学院)

6.以实行分层分类为导向,促进学科建设协调发展。一是根据第四轮法学学科评估结果,制定学科后期建设计划,形成一系列推进学科建设水平提升的工作机制与方案;二是出台学科建设整体规划,以学校“十三五”规划为指导,优化学科布局,建立以优势学科为引领、特色学科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三是按照学科分类,统筹优化经费投入机制,对不同学科进行相应的精准培育和个性化支持。(发规处、二级学院)

7.以推进综合管理改革为举措,试点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制度。一是进一步理顺学校、职能部门、学院三方面的关系,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选择1-2个二级学院实施两级管理改革;二是按照学科专业属性,优化调整二级学院教研室设置,增强二级学院内部活力;三是以培训基地综合管理改革为突破点,大力推进学校对外合作、培训、智库、文献信息平台、专项预算管理等各领域的建设。(发规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三、以强化队伍素质为重心,着力提升学术科研质量

8.以服务学科建设为引领,努力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质。一是根据学校十三五建设总体规划对师资队伍的需求,重点加强学科带头人和急需人才的引进,探索晋升社保教授的有效路径,实施师资博士后合作项目,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二是努力扩大教师参加国内外访学进修、产学研践习和基本技能培训的比例,推进教师专业发展;三是全面梳理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返聘管理办法、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分类考核等制度,推进实验员队伍考核工作规范化,努力补齐制度建设短板;四是坚持岗位管理,制定合理的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聘用程序和管理方式,完成学校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人事处、二级学院)

9.以完善激励机制为动力,力争实现科研项目成果新突破。一是改革科研工作实绩考核制度,修订完善经费配套制度和成果评审鉴定机制,设立“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专项,鼓励产出精品力作;二是完善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组织申报和预研究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三是引入校外学术机构参与校内学术活动月,强化学术活动月的开放性与多元性,努力打造具有上政特色的学术活动品牌;四是组织体现海外学术背景的学术沙龙,通过项目支持有海外背景的教师在五大外文数据库发表高质量的科研论文;五是以推进学报C刊建设为目标,修改学报审稿制度、约稿规范,强化学报交流机制,力争实现学报专业水准与影响因子的较大提升。(科研处、司法研究所、应用社科院、学报编辑部、二级学院)

四、以拓展双向交流为途径,着力提升国际办学质量

10.以加强规范管理为基础,积极拓展高层次国际合作项目。一是建立健全以学校为主导、二级学院为主体、项目为依托、师生为核心的机制,制定实施《上海政法学院外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海政法学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二是拓展与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英国利兹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7所著名境外高校的硕士、博士合作交流项目,推进和深化我校学生国际化培养渠道;三是搭建高层次国际化平台,与英国利兹大学合作筹建3+1语言培训中心,力争实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所突破;四是加大外国专家引智力度积极组织申报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海外名师项目,力争在层次和数量上均有所突破。(国际交流处、二级学院)

11.以坚持规模和质量并举为策略,加快发展留学生教育。一是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拓展“一带一路”国家生源,计划新招留学生120人,进一步优化学生生源结构;二是加速建设具有特色的学科专业,修订完善留学生本科培养方案,打造至少一门全英文课程;三是建成长三角地区唯一一个留学联盟预科中心,计划招录300名预科生,开拓境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境外招生拓展基地。(留学生办公室、国际交流学院)

五、以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着力提升合力育人质量

12.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一是紧扣高校思政教育发展趋势,设立专题研究和海外培训项目,完善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体系;二是将师德建设与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相结合,建立德育工作一体化长效机制,加强大学生思政教育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融合,建立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效融合机制,搭建纵横衔接的德育平台,多载体多形式开展大学生德育活动;三是积极开展慈善资助、法治教育、社区服务活动,新增1-2项特色品牌,初步建构学生工作大数据体系,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三级体系。(学生处、团委、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二级学院)

13.以全面实施新高考改革方案为契机,打造招生就业工作新亮点。一是围绕“优质生源增长计划”,配合“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结合国家和上海市新高考改革方案,起草并实施我校招生改革整体方案;二是加强招生宣传力度,积极争取进一步扩大一本批次招生的省份和招生专业范围,争取继续实施上海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录试点项目,打造招生特色亮点;三是抓早抓紧抓实,强化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工作,改善就业结构,优化服务方式,在保持就业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和就业满意度。(招生就业办、二级学院)

14.以拓展服务平台为抓手,不断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一是立足于理想信念教育,着力打造基于信息技术的智能型团组织,巩固开拓智慧团建宣传阵地;二是以召开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为契机,整合校内外资源搭建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新平台,建立创新创业项目与挑战杯等学科竞赛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三加大艺术素质教育力度,拓展志愿服务内容,建设以体验生活、服务社会为宗旨的实践育人体系,重点打造文学类、国学类等特色社团品牌。(团委、二级学院)

15.以完善组织机构为突破,积极吸收社会办学资源。一是推进校友总会和基金会的申报注册工作,打造校友工作品牌,完善捐赠工作体系;二是加快统筹,努力实现普陀校区开发运行产生实质进展,巩固和扩大校企、校地合作覆盖面;三是加强继续教育规范办学,启动实施最高院司法干警队伍、上海市城市执法队伍等培训项目,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增长。(合作发展处、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

16.以健全长效机制为保障,切实提高工会工作水平。一是建立校领导与教代表面对面恳谈机制,完善提案反馈督办机制,健全工会干部联系二级学院工会、服务教职工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二级分工会建设,实现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常态化;三是紧密围绕我校中心工作,以特色工会活动、教工社团活动为载体,创新教职工文化活动方式,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工会、二级学院)

六、以坚持师生满意为目标,着力提升服务保障质量

17.以两大工程如期建成为重点,扎实推进校园基本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上合组织培训基地工程建设,确保20177月建成投入使用,实现创建“绿色工地”“文明工地”“优质结构”和“白玉兰奖”的目标;二是如期完成扩建五期学生公寓建设工作,确保2017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较好缓解学生宿舍紧张的状况;三是完成校园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和“十三五”基建立项报批工作;四是多方沟通,积极协调,努力完成扩建一、二、三期和普陀校区房地产证办理工作。(基建办)

18.以加强预算管理为核心,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周期管理,完善预算编制体制,科学合理安排经费预算;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完善月报和督促机制,定期跟踪分析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落实财务预算管理的绩效考核,考评情况与年度部门考核以及下年度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提高学校的整体预算管理水平。(计财处)

19.以推进规范管理为重点,做好采购招标与资产管理工作。一是正式运行采购招标系统,完善特殊类型项目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提高采购工作的有效性;二是以建成资产管理系统为契机,更新完善固定资产数据库,梳理优化资产管理网上操作流程;三是进行专项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实,并完成资产划转后的历史报废报损资产的处理工作。(资产处)

20.以落实建设规划为主线,大力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制定并推进落实“十三五”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完成办公自动化系统(OA)升级、培训基地管理信息系统等一批应用系统的建设,提高学校整体信息化水平;三是充实信息化队伍,优化网络环境,保障信息系统安全,提升信息服务质量。(信息办)

21.以确保规范安全为前提,努力提升后勤服务满意度。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建设,修改和完善12项工作流程图,为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服务高效提供保障;二是建立食堂主、副食采购公示制度,稳定伙食价格,改善饭菜质量,确保食品安全;三是认真做好新一轮物业招标工作,实施完成学校水体综合养护一期工程,力争师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四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专项资金对部分老旧学生宿舍楼进行改造修缮,优化调整青年教师公寓和招待所管理办法,努力为师生创造更好的校园环境。(后勤保障处)

七、以凝练品牌形象为举措,着力提升文明创建质量

22.以营造“精气神”为导向,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思政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建设《大国安全》思政课程,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营造迎接十九大的浓厚氛围;二是巩固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推动全校各部门在文明创建各方面的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获“2015-201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三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整体策划和载体建设,改版学校网站,编辑出版《媒体看上政》文集,大力提升内宣外宣水平;四是开展系列文化活动,规划、设计、建成部分校园景观,打造校园文明品牌。(宣传部、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23.以从严监督执纪为保证,抓好党风廉洁建设。一是继续加强对《准则》和三个《条例》(处分、问责、监督)的学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及规矩意识,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确保在工作中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二是适时组织巡视整改“回头看”,继续狠抓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内控制度,细化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形成压力传导机制,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机制;三是继续深化“三转”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加强纪律审查力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出台《上海政法学院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方案》。(纪委、监察室、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24.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强审计监督工作。一是完善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期审计工作机制,实现任期审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建立上合基地监事会机制,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安全和规范运作;三是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审计监督,加大合同审核力度。(审计处)

25.以维护安全稳定为重任,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一是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人防、技防、物防”体系,完成备用地块综合整治工作,提高校园安全工作水平,积极创建并力争获批市级安全文明校园三是切实做好政保工作,关注敏感时段、重要节点以及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卫处、信访办)

八、以狠抓党建责任为重点,着力提升组织建设质量

26.以从严从实为标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坚持需求导向,逐步配备空缺的中层岗位干部,根据学校“三定”安排,开展科级岗位的选聘工作;二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入境审核、社团兼职审核等工作;三是依托党校,探索开展学校内部各类干部培训班,继续选派干部积极参加网络和校外的各类培训,着力实现各类干部培训全覆盖。(组织部)

27.以落细落小为举措,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一是以落实 “三张清单”为抓手,强化基层组织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落实组织生活等各项制度;三是规范党员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上海政法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修订《上海政法学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制定出台《上海政法学院党内帮扶机制》,抓好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四是继续办好发展对象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等主体班,积极拓宽组织员培训、党务干部培训等工作。(组织部、党办)

28.以同心同向为引领,认真做好统战工作。一是积极支持党派民主监督和建言献策,共同为学校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二是充分发扬党派民主,开展“同心同向”活动,提升统一战线的凝聚力和贡献力。(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