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下午,学校司法研究所和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的“上海市控烟执法专题”座谈会召开。会议邀请市健促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12345市民热线管理办公室、市各主要控烟执法部门、部分区健促委(办)等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法律专家及文汇报等新闻单位人员出席。座谈会分专题发言和自由讨论两个阶段。会议由上海市健促办副主任、市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处处长唐琼主持。
唐琼首先列举说明《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从2017年3月1日实施以来,控烟执法中行政处罚以及立案调查的基本情况。她指出,条例实施后,公共场所的吸烟现象明显减少,这不仅是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成果,也是公众、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和媒体宣传控烟、群策群力的结果。
上海市12345市民热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阎俊介绍了该办公室在条例实施之后接到的投诉及咨询控烟电话的数量和案件来源,还说明了该办公室处理投诉热线的数量和办结率,以及各执法系统、单位的执法效能情况。他认为,有些执法部门距离严格执法还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市卫计委监督处调研员徐海炎结合市卫生监督所工作实际指出,条例中有些概念需进一步明确,执法部门应统一应对举报和咨询答复口径,统一执法程序和处罚的裁量基准,建议控烟执法部门建立条块的协调执法机制。
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稽查二处处长徐迪晖分析了棋牌室的控烟执法问题,指出了执法难题,建议将控烟执法引入个人信用管理,整合、强化更多的执法力量。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陈良忠介绍了公安机关在控烟执法过程中的工作,以及因吸烟者不听劝阻、妨碍公务遭受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青浦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胡烱介绍了青浦区控烟执法多措并举的积极努力,提出了执法过程中对个人处罚的难度,以及设立个人处罚简易程序等建议。
专题发言后,上海市政府法制办法律事务协调处副处长熊慧华、法制监督处副处长徐东、社会法规处李幸祥博士分别从控烟立法的背景与宗旨、执法重心与策略、执法范围与边界、执法程序等作出回应。上海先行法治调解中心主任张劼律师则提出了控烟执法空隙和空档期的问题。松江区建促办副主任陆雪辉强调了执法权威性的重要性。与会人员还对电子烟、水烟及危害等进行了讨论。
自由讨论后,杨寅教授对烟草烟雾的概念、执法范围、联合执法等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对会议成果进行总结,认为控烟部门的责任、执法衔接和执法效能还有需要提升的空间,随着执法工作的继续,许多问题会进一步凸显并需要解决。(雅君 撰稿)
司法研究所
2017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