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鼓励教师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上海政法学院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评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相关教师对本《征求意见稿》若有建议或意见,请将相关内容填写至《上海政法学院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评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表)》(下称《意见表》),并于2017年4月14日(周五)下班前发至邮箱hr5096@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评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评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表)》
人 事 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