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第三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10浏览次数:0

上海政法学院第三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328日在庸夫楼101会议室召开。来自全校各部门的77名正式代表出席了会议,有关部门的17位同志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是在学校迎接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推动学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16年学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审议了2016年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了第三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工作说明;审议通过了《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提案工作委员会名单、《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工作细则》、生活福利委员会名单、《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生活福利采购工作暂行办法》、《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爱心帮困金使用办法》。

会议认为,2016年是学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努力破解人事制度、学风建设、培训基地建设、合作交流等方面难题,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各方面取得快速发展、成绩显著、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的一年。代表们认为,学校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客观、全面,对形势研判准确、深刻,对新一年的工作布局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举措有力、切实可行,对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认为,校工会坚持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凝聚教职工服务学校发展大局,在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教职工权益、切实服务教职工生活、丰富校园文化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代表们认为,一年来,学校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工会新一年的工作规划紧扣工会职能、重点突出、务实创新。

会议认为,学校2016年财务工作报告和工会2016年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客观全面,2016年度财务整体运行状况良好,各项经费使用合规合理,经费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进一步提升,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校工会经费的使用面向全体工会会员,惠及民生;各项经费使用记录明晰、规范合理、公开透明。

会议认为,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充分反映了学校对代表提案工作的重视,提案工作在立案、答复、落实等环节更加注重规范性、服务性、有效性,提案工作成效明显。《提案工作暂行办法》、《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制定、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的成立,对进一步规范教代会提案工作、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和成效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认为,《生活福利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生活福利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制定、教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的成立,以及《教职工爱心帮困金使用办法》的建立,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廉政建设、规范工会及学校相关经费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了工作机制。

会议期间,代表们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就学校改革与发展中教职工普遍关切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体现了代表们关心学校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主人翁精神。

大会号召,全校师生员工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家、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年”的工作定位,坚定信念、齐心协力、不畏艰难、奋发有为,撸起袖子加油干、迈开步子向前行,为早日将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政法大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