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提升计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04浏览次数:0

上海政法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提升计划


一、基本目的

为响应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号召,提升我校教师科研能力与科研水平,促进学校学科发展,积极迎接教育部高校学科评估,学校拟出资推出高水平科研成果提升计划。

二、配套支持对象

()国家级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中华外译项目等在内的国家级项目。

()高水平科研论文

权威核心、重要核心、法学类十五大核心、非法学学科CSSCI来源期刊排名前30%的刊物。

()高水平决策咨询报告

决策咨询报告被国家级领导人批示、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级领导人批示、决策咨询报告被中办单篇录用。

()高级别科研奖励

国家级奖励、省部级奖励

三、具体操作办法

()管理部门

本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由科研处、发规处负责发布和管理。

()配套支持方式

教师根据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配套范围及标准,将成果提交至科研处,经过核查科研成果属实的,科研处即根据配套标准对科研成果予以配套。具体实施参照《上海政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该配套不影响年度科研成果奖励。

(三)配套支持额度

(单位:万元)

类别

指标

配套标准

  

论文

权威核心

8/

重要核心

5/

15大法学核心

2/

非法学类CSSCI来源期刊前30%

2/

  

项目

国家哲社重大项目(含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

20/

国家哲社重点项目

10/

国家哲社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后期资助、中华外译)

5/

决策咨询报告

国家级领导人批示(中央政治局委员)

5/

省部级领导人批示(省部级正副职领导)

2/

中办单篇录用

0.5/

奖励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

一等奖

6/

二等奖

4/

三等奖

2/

上海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邓小平理论和宣传优秀成果奖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