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千里之行春晖情”招生宣传志愿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19浏览次数:0

各位同学:

目前,学校已在20多个省份实现了一本批次招生,招生录取分数稳步上升,学校的生源质量不断提高。为加大学校本科招生宣传力度,加强学校与各省份重点中学联系,展示我校学生风采,进一步扩大我校的社会影响力,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在2017年寒假期间开展招生宣传大学生志愿活动试点获得成功的基础上,经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联合与团委研究决定,继续在今年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中开展第二期“千里之行春晖情”——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招生宣传志愿项目。

一、活动安排的主要内容

(一)活动形式

各省份高考学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主要集中在6月下旬——7月初。学生利用我校夏季短学期回家乡期间,联系并走访生源中学(母校,最好是省重点中学),在生源中学进行宣讲、座谈或经验分享会(灵活安排),播放招生宣传视频、发放、张贴学校《招生指南》、宣传海报等宣传材料,向中学师生介绍上海政法学院校史校情、本科人才培养情况、基本招生政策及个人的校园生活、成长经历、学习情况,增强2017届高中毕业生对我校的认同感,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

(二)活动组织

志愿参加招生宣传工作的同学,须提前联系生源中学,提前确定中学合作意向和宣传时间。学生应组成志愿宣传小组,每组一般由2—3名志愿者组成,年级不限,设组长一名;对于每年报考我校人数较少且志愿者宣传意愿强烈的省重点中学亦可酌情派遣一人小组。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向每个生源中学派出一个宣传小组。本次活动对每省的中学数量和层次不设限制。

(三)活动要求

1.志愿者热心于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要珍视学校形象,态度端正,全身心投入;要熟悉学校的基本情况和招生政策,宣传到位,对学校和考生负责,不承诺,多鼓励;注意宣讲技巧,做好家长和考生诉求与疑难问题总结,为学校的招生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2.宣传活动不干扰中学的教学活动。

3.宣传活动期间做好活动记录,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报名及活动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遴选

团委面向全校本科生进行宣传及志愿者招募,学生于5月19日(周五)—5月24日(周三)期间在“青春上政”或“上政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微信公众号报名。团委于5月25日(周四)前完成统计汇总,根据报名相同学校学生进行组队,招生就业办与团委于5月27日前共同完成审核、遴选工作并将审核遴选后的组队学生名单进行公布。

(二)培训及派出           

团委和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初定于5月31日(周三)中午12:10在校团委学生活动中心206会议室召开招生宣传动员和培训会议,并发放宣传材料。

(三)宣传活动

经与生源中学联系后,每组志愿者须于所在省份高考出分后和填报志愿前期间开展宣传活动。

三、其他安排

(一)活动总结及考核

每所中学宣传小组于9月秋季开学后一周内向校团委报送总结心得(包括活动过程文字记录、总结内容、反馈意见及建议以及生源中学联系老师的姓名、部门、联系电话、邮箱等内容,要求2000字以上)和5张活动精彩照片(照片要求清晰、能反映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场景)的电子版,校团委和招生就业办汇总后形成活动总结,并将适时召开总结会。校团委将对活动组织到位、总结完备、宣传活动效果优秀的志愿小组、志愿者进行公开展示。

团委报送总结材料邮箱:shupl_shsj@126.com 

(二)奖励政策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将向每个活动组织到位、总结完备的志愿小组发放300元宣传补助。

(三)联系方式

团委:社会实践部 刘新,13795327132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王老师,电话:39225351;办公室:主教108室。 

 

附件: 

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第二期招生宣传志愿项目总结表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团委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