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23号)和我校2017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我校“专升本”招生章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我校根据法理学和民法学两门科目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在考试总成绩同分条件下,法理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我校确定2017年“专升本”招生录取资格线如下:法学专业(普通考生)录取资格线为140分(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法理学最低分为72分);法学专业(退役士兵考生)录取资格线为141分(含本分数)。
现将我校2017年“专升本“法学(含退役士兵)专业拟录取新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及时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1-39225351。
附: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专升本”法学(含退役士兵)专业拟录取新生名单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公示期已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