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速推动我校实践育人工作的发展,在广大青年学子中更好地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号召青年学子知行合一,在实践中践行真知、砥砺品质、提升素养,深入基层观察探索、服务奉献,提升对实现伟大“中国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校团委决定于2017年继续组织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以“深入社会肌理,脚步丈量土地”为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带一路、建军90周年、砥砺奋进的5年”等为关键词开展社会实践,号召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以团小组的形式,围绕理想信念、团史宣讲、青年的责任担当等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团日活动,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等方面下功夫,倡导专业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调查研究与社会观察相结合,聚焦社会热点、关注民生动态,利用社会调研、走访等多形式观察社会,将学科特色、专业思考融入实践,理论联系实际,进行创造性应用。
二、实践范围
根据校团委暑期社会实践的总体要求,在院(部)团委指导下,结合团市委“知行杯”专项课题(附件一)、2017年度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工作课题(附件二)和《2017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附件三),自主选择社会实践内容,自行组队。实践主题可涉及文化教育、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低碳环保、创新创业等。结合暑期社会实践的特点,今年暑期社会实践分为以下四个板块:
(一)国情调研
鼓励学生自主立项,以了解国情社情为目的,结合当下社会热点话题,根据自身兴趣特长、专业优势开展调研活动。
(二)社会服务
号召学生组织或参与暑期支教、社会公益、法律援助等社会服务,为贫困地区、弱势群体贡献青年学子的力量。
(三)技能应用
根据所学专业知识、技能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在实践中成长。鼓励学生参与或开展与本专业有关的实习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了解业界发展状况、人才需求等。
(四)专项项目
1.“千里之行春晖情”招生宣传志愿项目
为加大我校本科招生宣传力度,加强我校与各省份重点中学联系,展示我校学生风采,进一步扩大我校的社会影响力,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与团委联合招募志愿者。经选拔后,志愿者利用夏季短学期回家乡期间,联系并走访生源中学,在生源中学进行宣讲、座谈或经验分享会(灵活安排),播放招生宣传视频、发放、张贴学校《招生指南》、宣传海报等宣传材料,向中学师生介绍校史校情、本科人才培养情况、基本招生政策及个人的校园生活、成长经历、学习情况,增强2017届高中毕业生对我校的认同感,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
2.法院志愿者
为深化第二课堂建设,我校在青浦区人民法院建立志愿者服务基地,志愿者在诉讼服务中心专岗专窗服务,与法官、律师、当事人零距离接触,了解司法相关工作,接受专业辅导,将所学法学知识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在最基层、最需要法治人才的地方,在实践中磨练自我、服务国家战略。在志愿服务中学会用正确的观点方法认识社会,解决现实问题,德法兼修,为依法治国伟大进程添砖加瓦。
3.爱心暑托班
为了缓解上海小学生暑期“看护难”的问题,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引导和帮助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充分发挥同学自身兴趣和展现专业特色,培养爱心、耐心与责任心,继续在今年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中开展青浦区小学生“爱心暑托班”志愿服务专项,向全校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
以上三项项目根据相关通知,另行申报选拔。
三、工作进程
第一阶段:学院选拔
1.时间
2017年5月25日至6月11日
2.选拔说明
本年度实践队伍分为普通队伍、院级队伍、校级队伍。其中普通队伍、院级队伍选拔工作由二级学院进行。选拔后,向校团委推荐2支以上院级队伍参加校级答辩,答辩优胜队伍为校级队伍。
3.具体操作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准备,以答辩形式开展选拔工作,评委中必须包含至少一名专业教师。各学院按照立项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2支以上队伍参与校级项目选拔。
4.材料报送
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于2017年6月11日前,普通队伍、院级队伍将《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四)、《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五)、《上海政法学院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人员安全承诺书》(附件六)递交各二级学院团委,申报校级队伍则将相关材料递交至团委社会实践部(学生活动中心310),电子版至邮箱:shupl_shsj@126.com。
第二阶段:校级评选
1.时间
2017年6月13日(周二)
2.参与对象
各学院推荐队伍
3.选拔方式
校团委将邀请相关专业老师担任评委,以答辩形式进行队伍选拔,根据答辩成绩确定校级队伍。
4.2017年6月16日(周五)举行全体暑期社会实践队伍出征仪式。
第三阶段:实践开展
1.时间:2017年6月至9月
2.注意事项
(1)重视安全:各实践队伍在暑期开展实践活动时,务必团结协作、保障实践安全,若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学院及学校。
(2)加强宣传:鼓励各实践队伍借助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并做好媒体报道汇总工作。各单位请分别于6月30日、7月20日、8月20日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院简报,发送至 shupl_shsj@126.com。各单位以“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系列报道”开头,在6-9月间在校园网或青春上政网站发表3篇以上专题报道。
(3)报送材料:实践开展阶段以电子材料报送,包括新闻、简报、随队日记等。
第四阶段:社会实践结项及成果展示
1.时间
2017年9月11日-15日
2.结项安排
校级项目交校团委,院级、一般项目交院(部)分团委。
爱心暑托班、法院志愿者及校级重点项目实习小结按照教务处规定时间提交至各学院团委。
3.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校级项目结项材料报送。电子材料请发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邮箱shupl_shsj@126.com,纸质材料递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大学生活动中心310)。
材料包括:
(1)项目成果展示材料:调研报告、活动纪实等;
(2)项目成员个人总结、日记等;
(3)实践项目新闻稿3篇以上;
(4)媒体宣传效果佐证材料(截图等);
(5)照片5-20张,附文字说明,突出活动主题;
(6)活动纪实DV短片。
4.答辩安排
9月26日(周二)校团委组织校级项目答辩。
通过答辩的校级项目给予结项,获得经费支持,结项项目经费报销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
获奖队伍的指导教师可推荐参评市级优秀指导教师,学生可推荐参评市级先进个人。
答辩要求:
(1)答辩形式包括PPT、DV等,答辩时应尽量体现队伍的实践特色成果。
(2)答辩人数不超过2人,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审提问环节不超过2分钟。
(3)各队伍答辩最终得分为评审老师给出的平均分。
5.答辩奖项设置
(1)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
(2)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项目奖
(3)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4)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在学院范围内广泛宣传、动员,形成“知实践,爱实践,好实践”的氛围,积极组织学院教师参与指导学生选题、组队,为实践活动配备必要资源,做好相关统筹协调工作。
2.发挥优势,追求实效
各学院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将社会实践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与学生专业学习相结合,力求形成具有学院或专业特色、可持续建设的实践项目。
3.统筹资源,扩大影响
各学院可充分利用校内外实践基地、校友资源、社会资源等,保障实践顺利开展,形成实践活动长效机制。鼓励学生利用报刊、网络、微博等多种媒体平台发布社会实践内容,扩大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力。
4.重视安全,排除隐患
各学院要认真开展实践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并做好安全预案,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把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实践活动能够安全、有序、有效进行。
★赴外省市开展社会实践须有本校教师带队,均需购买保险
更多信息可关注校团委网站“青春上政”、微信号“青春上政”、“上政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校团委将在微信号“青春上政”推出“实践季”系列活动。
联系人:王昀郅 13917062297
Email:shupl_shsj@126.com
附件一:“知行杯”专项课题申报方向
附件二:2017年度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工作课题
附件三:2017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
附件四: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
附件五: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
附件六: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人员安全承诺书
附件七:财务报销规定
附件八:2013、2014、2015、2016年“知行杯”上海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大赛获奖项目名单
校团委
2017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