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12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做好2017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节点安排

627日,二级学院(部门)将填好的汇总表(附件1)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求实楼305室),电子版发送至hr5096@163.com

91-10日教师个人网上申请(http://www.shehr.cn/,上海市教育人才网:在线办理-教师资格申请);

95-14日现场确认并拍照(以实际打印时间为准);

10-11月完成能力测试、体检;

12月下旬结束(详见附件23)。

二、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要求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4)。

三、重点工作步骤

1.关于网上报名。申请人于9110日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关于现场确认和拍照。申请人根据“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受理流程”的公告要求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并按时到指定地点递交申请材料,现场拍照。

3.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人关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的相关信息,按时参加市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关于体检工作。申请人根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证上指定的时间下载体检表,并根据体检表上指定的时间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指定医院为新华医院和瑞金医院。体检报告将由医院直接送交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无需本人领取。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师资科:39225096

  

附件:

1.申请汇总表

2.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3.2017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4.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注意事项

5.高校申报学科目录

6.各类学历认证具体要求

  

人事处

2017612

附件1:2017年二级学院教师资格汇总表.xls

附件2: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doc

附件3:2017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doc

附件4: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注意事项.docx

附件5:2017年高校申报学科目录.xlsx

附件6:各类学历认证具体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