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做好2017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节点安排
6月27日,二级学院(部门)将填好的汇总表(附件1)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求实楼305室),电子版发送至hr5096@163.com;
9月1日-10日教师个人网上申请(http://www.shehr.cn/,上海市教育人才网:在线办理-教师资格申请);
9月5日-14日现场确认并拍照(以实际打印时间为准);
10月-11月完成能力测试、体检;
12月下旬结束(详见附件2、3)。
二、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要求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4)。
三、重点工作步骤
1.关于网上报名。申请人于9月1—10日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关于现场确认和拍照。申请人根据“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受理流程”的公告要求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并按时到指定地点递交申请材料,现场拍照。
3.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人关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的相关信息,按时参加市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关于体检工作。申请人根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证上指定的时间下载体检表,并根据体检表上指定的时间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指定医院为新华医院和瑞金医院。体检报告将由医院直接送交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无需本人领取。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师资科:39225096
附件:
1.申请汇总表
2.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3.2017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4.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注意事项
5.高校申报学科目录
6.各类学历认证具体要求
人事处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