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批准我校“东北亚研究中心”和“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备案建设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10浏览次数:0

    近日,接市教委《关于公布2017年度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名单的通知》(沪教委外〔2017〕81号) ,我校“东北亚研究中心”(一带一路安全研究方向)和“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获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批准备案建设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此次市教委公布的2017年度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予以备案的名单中,上海市共有五所市属高校的10个研究中心获得备案。

    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是高校整合资源对某一国家、区域及国际组织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开展全方位综合研究的实体性平台。我东北亚研究中心和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自设立以来,由刘晓红校长亲自领衔,组建了一支具有专业优势和重要影响的研究团队,在学术研究、政策咨询、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以此次获批备案建设“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为契机,东北亚研究中心和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将认真贯彻实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别和区域研究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厅函〔2017〕8号)精神,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别和区域研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我校国际化发展战略规划,进一步加强研究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研究水平,努力提供高质量的咨政服务,服务国家外交和安全战略。通过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的建设,积极整合校内优势学术资源,培育新兴交叉学科,形成我校科研工作新的增长点。


国际交流处、发展规划处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