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近日接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2017年宝钢优秀教师候选人1名。为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1.部门推荐: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相关要求,推荐1名2017年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并填写《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表》(附件2)。
2.学校评议:学校根据相关部门推荐情况,组织对部门推荐人进行评议,确定我校2017年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1名。
3.公示:对专家评议确定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公示。
4.上报:公示无异议,上报上海市教委。
二、其他
各相关部门须于2017年7月31日(周一)下午2:00前,将《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表》纸质版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求实楼303室),电子版发至hr5096@163.com。以上材料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章。联系电话:39225096
附件:
1.关于开展2017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3.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
4.宝钢教育奖评颁细则(2017)
人事处
201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