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高校-社会联动培养人才”理念,促进国际法学院建设,上海政法学院聘任中国国际私法法学会副会长、大律师徐国建教授担任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9月19日上午,聘任仪式在综合研究中心107会议室举行。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副校长潘牧天、人事处处长韩同兰、国际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朱和平等出席聘任仪式,国际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和国际法学院2017级研究生、涉外卓越法律人才班新生参加了仪式。潘牧天主持聘任仪式。

潘牧天借用梅贻琦先生名言“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来强调大学的发展需要“大师型”人才的参与。高校谋求发展应当充分发挥知名专家学者的重要作用,聘任徐国建为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将在推动人才培养、专业学科建设方面打开新的局面。

仪式上,朱和平介绍了徐国建的基本情况——获得武汉大学、德国汉堡大学双博士学位的国际法学专家,国内知名律所的管理合伙人,有很多高水平的著作和论文发表,在学术界和实务领域均享有极高声誉。韩同兰代表学校宣读徐国建担任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的任职决定,刘晓红为徐国建颁发聘书。

接受聘书后,徐国建做了表态发言,他表示,自己在22年前就与上政结缘,如今,上政已经跻身法学教育的重要位置,占有一席之地。感谢学校领导的信任,会尽最大努力为学院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自己的贡献。
刘晓红指出,上海政法学院践行“高校与社会协同培养法律人才”理念。徐国建在学术研究和律师业务方面成果丰硕,由他担任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将为国际法学院的发展带来新的希望。当前,国际法学院应当在国际化建设下功夫,提出“三个国际化”发展目标。第一,学科建设国际化。学院党政班子应当开拓视野,接触国家外交实践。第二,师资队伍国际化。国际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术带头人众多,应当整合教师团队,参与国家重大项目招标。第三,人才培养国际化。高校第一要务在于培养人才,今后将增设全英文授课课程,借助上合培训基地的高端平台,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撰稿:赵永鹏 摄影:晏晓东、杨冰洁)
国际法学院
2017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