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司法警察高级警官培训班结业暨授衔仪式在我校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2浏览次数:0

922日上午,2017年全国法院司法警察高级警官培训班结业暨授衔仪式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司法警察管理局局长柴中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盛勇强,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强,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周银娥,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潘牧天等出席仪式。


刘晓红代表上海政法学院向出席仪式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向本期培训班的圆满成功、向各位警官学员顺利结业表示衷心的祝贺,向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全国法院系统长期以来给予我校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

刘晓红指出,本次培训班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在我校、也是首次在地方院校举办司法警察高级警官培训班,是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工作的一次全新探索。为办好本次培训班,学校在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在司法警察管理局的指导支持下,精心筹备、认真组织,努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培训任务。

刘晓红表示,今后,希望继续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全国法院系统的关心支持下,依托上合组织培训基地这一国家级平台,发挥我校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文献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深化在法治人才培养培训、法治研究领域等各方面的合作,努力为服务全国法院系统、为政法队伍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与会领导为学员代表颁发结业证书。学员代表陈光明发言。

柴中国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予32名退休司法警察“司法警察警衔荣誉章”的决定,徐家新颁发“司法警察警衔荣誉章”。柴中国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予、选升48名同志警监警衔的命令,徐家新颁发警衔命令证书。新授衔人员宣誓。

徐家新分别与新授予警衔高级警官、培训班学员以及获得“司法警察警衔荣誉章”人员合影并讲话。

徐家新指出,高级警官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关键少数”,其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要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徐家新强调,高级警官要做敢于担当的好干部。要积极适应司法警务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挑战,集中精力抓住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保持抓训练强素质的良好势头,不断锤炼提升警务保障能力,带动工作全面提升。要发现挖掘更多司法警察先进典型,形成司法警察崇尚荣誉、永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徐家新表示,感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政法学院对本次培训班顺利举行付出的辛勤劳动。首次在上海政法学院举办全国司法警察高级警官培训班,是借助高校的优质资源、加强司法人才培养的一次新的尝试。本次培训班在教师层次、课程设计、受欢迎程度、遵规守纪等方面都反响非常好。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全力支持上海政法学院各项工作,推动法院系统与高校的共享、共建、共赢。


柴中国表示,希望今后继续发挥上海政法学院在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师资队伍等方面的优势,加强深度合作,不断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层次和素质。他还就推进、落实各项合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举措。

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观看了上合培训基地宣传片,参观了培训基地、文学与传媒学院、上海纪录片学院、模拟法庭、图书馆,对我校的各项软硬件设施高度评价。 


继续教育学院、学校办公室、上合培训基地、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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